关于申报校“十大科研新星”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06-12   浏览次数:2

 刑事司法学院:
       接学校科研处通知,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推动我校一流人文社科类大学建设,鼓励教师科学研究的水平和质量迈上新台阶,促进青年拔尖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充分调动广大青年教师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经学校研究决定评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十大”科研新星。

        现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十大”科研新星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对象
        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2、评选条件
        申请者应具有较高理论素养和政治素养,热爱高校科学研究事业,学术道德高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在本专业的科研理论与教学实践中勤于思考、敢于创新,并取得了突出的、高水平、高显示度学术成果;在全校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示范性。
        申请者须以我校名义获得过一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在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期刊杂志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3、申报名额与申报方式
        各单位实行限额申报制度,每学院最多可申报3名,由学院统一推荐,没有符合条件者,可以不推荐。
        4、其他事项
         ⑴申报者填写申请书之前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认真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新星申请书》(附件1)(一式3份),加盖所在学院公章。(代表作需提交复印件,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需提交立项通知书或主持人关于其在项目中序位的证明)。
        ⑵申报截止日期:请于2009年6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送交刑事司法学院科研办公室,以便我们及时报送学校科研处,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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