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刑事司法学院首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10-21   浏览次数:1
为了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进一步调动青年教师从事本科教学和教学研究的积极性,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育人的水平,为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提供平台,配合学校第四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我院将举办首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现将本届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首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本届竞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各项事宜, 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夏 勇 
副主任:胡向阳 苏彩霞
成 员:欧阳竹均  董少平  童德华  
工作人员:匡华 向敏
2、在组委会的领导下,制定竞赛规则和评审标准及各项具体事宜的组织工作。
3、成立“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评委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竞赛的评比工作。
主 任:夏 勇 
副主任:胡向阳 苏彩霞
成 员:董邦俊 欧阳竹均  董少平  童德华  章昌志 吴江皓
秘书:匡华
二、参赛教师报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独立承担一门以上列入我校本科全程教学计划的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程讲授任务。
3、上学年的课堂教学网上评教平均分90分以上。
4、能积极利用Blackboard网络教学平台开展网络辅助教学,网络课程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网络辅助教学平台使用基本要求》的相关要求,并主动在线为学生辅导答疑,布置作业等,学生普遍反映较好并取得明显的教学效果。
5、近两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或受到其他行政处分。
三、竞赛安排
(一)报名时间:10月14至23日
报名参加竞赛的教师请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四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申请表》
(二)竞赛时间
竞赛时间:10月24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三)地点:院会议室
(四)竞赛办法
1、参赛教师讲授,讲授20分钟,评委会现场评分。
2、参赛成绩由参赛的教案质量评分和教学质量评分两部分组成。其中,教案质量评分占30%,教学质量评分占70%。评分标准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评分标准”。
3、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决赛名额和预赛及教师平时教学效果等情况,推选参加2人参加学校的决赛。
五、表彰奖励与待遇
评委会根据决赛成绩评定获奖人员名单和奖励等级,学院将对竞赛获奖者予以表彰。而且,获奖的青年教师,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晋升。
   特此通知
                                  刑事司法学院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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