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学教授Professor Hellman主讲“2009之秋刑事法系列高级讲坛之七”成功举行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12-08   浏览次数:7
 

(实习学生记者 雷少辉 张辉 学生记者 吴会杰)114日下午230分,应我院邀请,美国俄克拉荷马市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Professor  Lawrence  K.  Hellman在文泰楼模拟法庭二为刑事司法学院师生做了一场题为“The Regulation  of  Lawyers in the United States”的学术讲座。此次讲座系我院“2009之秋刑事法系列高级讲坛”之七。受院长夏勇教授委托,副院长苏彩霞教授主持本次讲座,刑法学系主任欧阳竹筠副教授、刑事政策中心主任童德华副教授以及刘代华老师、曾大庆老师也出席了本次讲座。我院刑法学研究生尹宇飞和闵茜担任翻译。

Hellman教授介绍了美国律师协会,它是由美国教育部授权的不具有行政权力,但可以在各州制定模板条例的一个私人组织,目前已经拥有约40万会员。接着,他介绍了美国获取律师执照的条件:1、进入法学院必须获得法学学士学位,经过三年的学习获得法律博士(JD)。2、通过州的律师考试。3、由州高等法院审定报考人的人品、信用度等问题,但这一过程一般由州律师协会进行审查。最后还要宣誓。当律师被举报或有违法犯罪的行为时,他会被取消执照。同时他还介绍了律师的作用。律师既可以使顾客的代言人,也可以是官员,在办案过程中必须遵守保密的原则。但也有例外,如顾客将进行一些危害他人的行为或是律师本人被直接或间接利用进行违法犯罪行为时,律师不再顾客有保密的义务。在顾客未出现此类行为时,律师要服从顾客的目标。

Hellman教授又以两个义务来完善对州律师的理解。一是与检查机关的义务。公诉方检察机关要确保能获得为自己提出公诉方的证据,检察官的职责是要维护法律的公正,而不仅仅是审理一个案子,他们宁愿放掉一个有罪的人也不让无辜的人受到惩罚。虽然现实中曾出现一个联邦参议员因为检察官欺骗法官而做出有罪判决,使得一个无辜的人被判21年,在执行死刑前洗刷了清白,但值得庆幸的是这样的事件很少。法律的公正在很大程度上还是被很好的维护。二是与司法机关的义务。律师面对法官必须诚实不能虚假的陈述对自己有利的辩护。客户若作伪证,实行了犯罪行为时,律师知情的话,就必须让他改正。律师在法庭上不能斥责恐吓证人,必须遵守法庭礼仪。  当然这些义务的实行也需要一些惩罚措施来使它更好的被履行。律师违犯《律师规范》,比如不诚信,欺诈,胡乱代理,法庭礼仪甚至自己自己生活中的不良行为,都将会被暂停职业,更甚者将被终身取消律师资格。执行处罚的首先是直接颁发给你律师资格证的机构,然后律师协会会代表州最高法院最终执行。对律师的投诉据调查大多数是由被代理人举报,而律师间也可以相互投诉举报。

在互动环节,Hellman教授就“如果是客户的亲属犯罪,而检察机关却认定是客户本人犯罪,作为知情人的律师是不是还要遵守保密条款”,和“美国曾规定对于精神错乱的人犯罪只要有机构能证明就不予追究犯罪事实,如果犯罪人雇佣一些专家作证当事人是不正常的,那他是否有罪”等问题做了详细解答。

最后,副院长苏彩霞教授代表刑事司法学院感谢Hellman教授带来的精彩演讲,并期待教授的再次到来。讲座结束后,副院长苏彩霞教授与Hellman教授商谈了我院与俄克拉荷马市大学法学院的合作事宜,并代表学院宴请了Hellman教授。本次讲座和合作商谈,密切了我院与国外大学的学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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