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学(经济安全方向)辅修双学位专业全程培养方案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3-09   浏览次数:7

(一)培养目标与要求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扎实的经济、法律、安全管理、犯罪防控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熟悉国家法律和法规,具备经济犯罪侦查、职务犯罪侦查、经济犯罪情报研判、物证技术等各类侦查与分析能力,能胜任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律师、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融经济安全与犯罪防控于一体,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经济和法律相交叉,经、法、管和科技知识相渗透,重点培养学生从事经济安全防范与控制能力。

要求学生具有系统的法学、侦查学、物证技术学基础理论知识,较宽的专业知识面,掌握法律、经济、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备熟练进行经济安全防范、控制、分析以及能够熟练阅读外文文献的基本能力。

(二)培养对象

主修专业成绩良好、自学能力较强、学有余力的普通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三)教学管理体制与学习时间

辅修双学位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学习时间为五个学期,学生在第四至第七学期进行课程学习,第八学期撰写学位论文。

(四)辅修专业与攻读双学位总学分要求

学生取得修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证书者,总学分不得低于50学分。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取得辅修专业结业证书者,应选择性修教学计划中打“”号的专业主干课,总学分不得低于25学分。

(五)课程设置

本辅修专业所设主要专业课程有:侦查学概论、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经济案件侦查、经济犯罪防控、犯罪学(经济犯罪)、计算机犯罪防控、司法会计、物证技术概论、文件检验、经济刑法、经济犯罪情报、犯罪心理学、经济安全保卫、证据调查、保险欺诈调查、经济犯罪案例研习等。

(六)实践性教学安排与要求

实践性教学主要为学位论文5学分,安排为第七学期开题,第八学期完成。

(七)教学计划安排表与相关说明

辅修双学位全程计划表

法学学士学位(侦查学专业经济安全方向)计划表

序号

课程

学时/学分

时间

备注

1

侦查学概论

64 / 4

二下

 

2

中国刑事司法制度

48/ 3

二下

 

3

经济案件侦查

64 / 4

二下

 

4

经济刑法

64 / 4

二下

 

5

经济犯罪防控

64 / 4

二下

 

6

犯罪学(经济犯罪)

48 / 3

二下

 

7

司法会计

48 / 3

三上

 

8

物证技术概论

64/ 4

三上

 

9

文件检验

48 /3

三上

 

10

计算机犯罪防控

48 / 3

三上

 

11

经济犯罪情报

48 / 3

三下

 

12

犯罪心理学

32 / 2

三下

 

13

经济安全保卫

32 / 2

三下

 

14

证据调查

48 / 3

三下

 

15

保险欺诈调查

32 / 2

四上

 

16

经济犯罪案例解析

48 / 3

四上

 

17

专业论文

5 / 5

四下

或四上寒假

合计

744+5周)/50

说明:

1、加“”号标志的课程属辅修专业必修课程,取得辅修专业结业证书者选读。

2、主修已修与辅修教学计划中课程同名、且学分相同的课程可以申请免修,成绩按主修课程成绩记入辅修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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