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学核心课程实验教学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10-31   浏览次数:1

法学核心课程是培养法律素养与应用能力的关键课程。根据法学专业全程培养方案,十六门法学核心课程有十五门必须安排一定学时进行实验学习,该类课程有: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环境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

我校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为教育部、财政部首批立项建设的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了加强法学实践教学,探索法学实验教学的新模式,2008年初学校决定开发“法学实验教学软件系统LETS)”。当前,系统1.0版本已经完成开发,在法学实验教学中心正式投入应用。

“基于LETS的法学实验”是一种新颖的学习模式。其采取小组共同研究方式,通过模拟担任法律业务的不同角色,在LETS提供的工作环境下进行互动甚至博弈,从而完成特定立法、执法、诉讼或非讼业务实验项目。通过实验,可以锻炼学习者的证据审查和法律分析能力、应用部门法理论的能力、驾驭法律业务流程的能力、制作文书的能力以及沟通表达能力。

为了完成规定的培养计划,提升法学核心课程学习质量,应用LETS系统产生良好学习效应,现关于实验学习事宜通知如下:

1、我校法学专业本科生,上述规定的核心课程学习过程中,每人每门课程至少应用LETS系统完成一次实验并提交实验报告。任课教师批阅报告后,实验成绩计入课程平时成绩。

2、所有学生以课堂为单位自愿组织实验小组,联系LETS系统管理员进行培训,然后选择推荐的实验项目自主进行法学实验。期间可以联系课堂任课教师进行指导。

3、组织方式:实验小组组长联系老师预约时间与地点进行培训并启动实验。联系人:方老师,电话:15971464972QQ274376546时间与地点: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或者预约的其它时间。实验室周一至周五18:30-20:30也开放。地点:文泓楼南楼(原南教)三楼法学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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