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凡“十校联合办学”范围的2010级普通本科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辅修第二专业: 1、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2、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平均分达70分以上;3、主修专业因成绩不合格而重修课程不超过二门;4、学有余力。
二、开设专业
我院对2010级学生开设1个辅修双学位专业:法学(刑事司法方向),培养方案及师资队伍有专文介绍。
三、报名程序
1、报名申请阶段
凡自愿参加辅修双学位学习的学生,可于2011年 12月 1日— 7 日间到文治楼208室刑事司法学院办公室领取辅修申请表(或自行在本通知的第二页下载),填写申请表(一份)交主、辅修学院审核,同时准备辅修双学位第一阶段所需学费。并请务必访问学校教务部辅修管理网站(http://202.114.224.15/znfxgl/),点击“辅修报名登记”,准确输入个人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成功(网上学生申报有效信息截止于2011年12月 7日17:00)。
2、缴费注册阶段
凡已在网上报名登记并经主修学院审核同意的学生,本人必须于2011年 12 月 20日— 22日持学院审核同意的申请表到中原楼一楼财务处缴纳辅修双学位第一阶段学费2500元(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我校辅修双学位收费标准为:按学分收费,每学分100元。请学生缴费前慎重考虑,缴费后,除辅修专业调整、重大突发事故等原因外,一律不退学费),报名的学生凭申请表和财务处出具的缴费收据到文治楼2楼 208 室刑事司法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打印听课证。
四、教学安排
辅修双学位教学时间一般为5个学期,教学计划见学校“教务在线-辅修管理-信息公告”,2010 级辅修双学位班定于大二下学期开课,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或假期。开课时间或课表在教务在线中辅修管理中查询。
五、关于我院“外校联合办学2010级辅修双学位报名”的介绍
1、报名申请
外校参加我院辅修的学生,可自己在主修学校下载 “十校联合办学辅修双学位申请表”(也可在本文第三页上下载),填写申请表后交主修院校审核,同时访问十校联合办学信息网站输入个人报名信息,并准备第一阶段学费。辅修双学位专业:刑事司法方法。
网上报名信息按主修学校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届时网上无信息的学生不能缴费注册。
2、注册确认
辅修双学位费用分两次交清,第一阶段交2500元(即25学分费用),对各院校审核合格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持申请表、学生证在主修学校教务部办理缴费手续。对于已缴费的学生,凭缴费发票在主修学校教务处领取听课证。(下接校内、校外两类生的报名表)
刑事司法学院
2011年11月3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辅修专业及攻读双学位申请表
主修学院 | | 专业班级 | | 照 片 |
姓名 | | 出生年月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学号 | | 联系方式 | |
申请辅修或双学位专业名称: 计划完成哪种类型学习,请选择其一: 辅修( )、 双学位( ) |
主修专业情况 | 已修课程数 | 平均成绩 | 重修课程门数 |
| | |
是否受过违纪处分 | |
主修学院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辅修学院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教务部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 | | | |
备注:计划完成学习类型栏目中选“辅修”表示只学习带“*”课程,且只交25学分费用,学习合格后发辅修结业证;选“双学位”表示学习所有课程,交50学分费用,学习完毕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发辅修学位证。
“十校联合办学”
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申请表
主修学校: 院系: 专 业: 学号: |
开办专业学校: 专业名称: 身份证号: |
计划完成哪种类型学习,请选择其一: 辅修( )、 双学位( )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照 片 |
民族 | | 政治 面貌 | | 籍贯 | |
何时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 |
院 系 意 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教 务 部 意 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说明:双学位指不同的学科门类(即主修土木工程属工学学科门类,辅修物理学属理学学科门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