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学院关于开展“红旗团支部”、“最美团支书”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4-02   浏览次数:12

刑事司法学院各团支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湖北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开展高校共青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团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决定开展“红旗团支部”、“最美团支书”评选活动。我院将积极参与,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一)红旗团支部:4

(二)最美团支书:2

二、评选形式

为加强基层团支部活力建设,校团委对“红旗团支部”、最美团支书”两个奖项的评选方案做了相关调整和细化(具体评选办法详见附件1),我院将严格依照校团委的标准进行评选,评选形式如下:

(一)红旗团支部

各班级团支部根据通知要求,自愿向我院团委(团总支)提交申报材料(材料要内容详实、图文并茂,突出团支部组织建设、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引领),并于47日中午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交至文治一楼会议室。学院将对团支部团日活动进行调研,结合月度考核得分情况及团支部在团学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参与度

,确定两个名额,将其材料报送至校团委。

(二)“最美团支书”

各团支书根据通知要求,以“学院推荐”与“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参与评选,个人向我院团委(团总支)提交申报材料及《“最美团支书”报名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一份)于47日中午交至文治楼一楼会议室,电子材料于当天十点之前发至院团委基层工作部邮箱(基层工作部邮xstw2015@163.com)。学院经初步审核,选出两个名额,将其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团委;自愿报名者直接将申报材料及《“最美团支书”报名表》的纸质版交送校团委办公室(新体108)、电子版交至校团委邮箱(校团委邮箱:xtwzzbjiceng2015@163.com)。

三、申报要求

各项材料如不符合要求将一律退回,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要求如下:

1.报送材料使用word2013排版,正文部分使用仿宋GB-2312字体,四号,行距为固定值23磅。活动照片控制在10张以内,图片须有相关注释。

2.申报“红旗团支部”的材料字数不多于2500字,申报“最美团支书”的材料字数不多于800字,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精简节约的原则可以酌情添加附件。

四、其他说明

1.请各团支部注意推荐报送的截止时间和报送要求,根据各类奖项的评选办法做好各项申报材料的初步审核工作,以上各奖项的参与及评选结果将相互作为评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详见附件1评选办法)。

2.获得“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将获得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的“直报”资格,不占学院报送名额,届时可根据工作要求,将立项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校团委。

附件:1.评选办法;

   2.“最美团支书”报名表

联 系 人:常赵杰 15629067306

基层工作部邮箱:xstw2015@163.com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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