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杜诗宇)为进一步拓宽我院学生视野,培养学生专业兴趣,我院申请承办了校团委第十九期“人文大讲堂”,邀请到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陕西省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柯岚教授为大家进行了一场题为“十二钗与十二伶的命运—法学视野下的《红楼梦》”的学术讲座。校团委李司铎副书记出席讲座,我院分团委书记陆薇老师担任讲座主持人。
柯岚教授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法律与文学的盛宴:通过将《红楼梦》中十二钗与十二伶的命运与当时的社会史实、朝廷律法结合起来对比研究,深刻剖析《红楼梦》中反应的社会历史和女性历史。站在社会现象的角度,柯岚教授推测了十二钗的三种结局:自杀、出家、被卖为奴隶。在此讲述过程中,结合了对当时社会现实的分析,谈古论今,旁征博引,使讲演的内容充实,论述有力。柯教授特别注重将原本枯燥乏味的法学历史背景生动展示,使在场同学都能跟随她的思路品味经典。作结时更是引用毛泽东的话“《红楼梦》不仅要当文学作品来看,而且要当社会历史的反映来看”,引导大家在阅读文学经典时要注重发掘文字背后的现实。
现场的提问环节,柯教授也有针对性地对同学们的问题作出了回答。教授谈到,红楼梦是一部“永恒”的书,在其中总能找到现实生活中现象、人物的映射,但它的包罗万象是文学作品中难得的,这也是所谓的“永恒的”所在。另外,伴随着阶级下降与上升的替代和循环,才能有进步;阶级的固化只能导致没落与衰败。
在讲座结束的采访中,侦查1601班的陈同学表示,“通过柯岚教授的讲解,从另一个层面认识了《红楼梦》,对以前读不进去的经典也有了全新的了解。同时对于专业学习也打开了新的思路,明白了看待学术问题可以有很多不同的角度,在这场讲座中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