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学院2018年上半年博士毕业资格审核及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吕兰  发布时间:2018-01-26   浏览次数:422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的要求,凡拟在2018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申请提前毕业学生),请于2018305日提交下列材料至文治楼204,电子版统一写清邮件主题后发送至刑司研究生办公室邮箱:3080270185@qq.com(如无特殊说明,所需提交的纸件版、电子版材料均为1份;因打开软件版本不同导致附件等表格有错位的,请自行调整表格): 

1.所修学分(包括总学分和必修学分)均需达到培养计划应修最低学分的要求。请自行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端检查;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附件0,电子版及纸质版)及相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未达到毕业条件的请填写并提交附件6承诺书)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纸质版)(附件8, 统一A3纸正反打印装订成册,注意非A4)。

 个人培养计划表填写说明:

a) 此表首页方框“说明”第2点:本计划表应于入学后三个月内完成。举例,对于2013级学生,此表首页填表日期请从2013920日到1130日任取一天为填表日期,请注意表格中导师签名、导师组长签名、主管院长等签名时间都应在此时间段内并注意时间先后的逻辑关系2014级学生日期从20149201130日任取一天,以此类推。

b) 第五项: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记载表 不填

c) 第七项:导师意见的签字一定由导师亲自签署,否则不能取得答辩资格。导师组意见、学院意见不填,由学院统一填写。

从本年度开始,所有毕业论文的导师审核工作将在系统中完成,导师在系统中完成确认工作后,视同导师同意该论文达到毕业论文水准,同意该论文参加后续的论文检测及正式答辩工作,无需再提交纸件版论文定稿确认书

4. 毕业论文检测:

我校将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盲评前与答辩后两次论文检测。全日制研究生检测论文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师生端)”进行提交(具体开放时间尚未收到,请同学们自己登录试验,应该在寒假期间会开放,审核流程为学生提交——导师审核——学院确认),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提交定稿论文电子版(word)由学院汇总后提交检测( 命名规则为:学院+学位类别+姓名+学号)。检测总文字复制比的合格标准为:

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后,博士、硕士论文复制比均不得超过15%

盲评前论文检测:15%≤论文复制比<30%的,可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需再次进行检测,若仍超过15%,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半年申请答辩;30%≤论文复制比<5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半年申请答辩;论文复制比≥5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一年申请答辩;

答辩后论文检测:论文复制比超过15%的,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半年申请答辩;论文复制比超过3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三年内不得申请学位;论文复制比超过5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将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

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由个人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经导师、导师组和学院审核后,报学位办申请复检。

   5. 博士毕业论文双盲评

全部博士生论文参加双盲评审,盲评所需提交的材料(盲审材料通过线下提交)如下:

 1)论文原文电子版(PDF)

PDF版论文命名规则为“10520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PDF”(学校代码与学科代码学号之间用“_”号连接;LW是字母,不是论文题目),10520_081202_100012013120001_LW

学位论文、学位论文自评表等,所有涉及到的作者信息和导师信息的内容均不得出现在送审学位论文材料中,包括作者姓名、导师姓名、致谢、已发表论文中的作者和导师姓名等。

 2)学位论文自评表电子版(PDF)

PDF版论文自评表命名规则为“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ZPB,如:10520_081202_100012013120001_ZPB”

 3)学位论文汇总数据表

学位论文汇总数据表由各申请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填写提交电子版,数据表字段说明请见“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评审材料提交命名格式要求”。

刑法学学科代码:030104/ 侦查学 0301Z2 / 治安学0301Z3


祝各位同学新年快乐!

2018博士毕业资格审核、双盲审.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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