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学院2018-2019第一学期关于遴选“教学助理员”的通知
发布人:卓张鹏  发布时间:2018-09-03   浏览次数:11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文),进一步增强和培养学生能力,在学院内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经院党委院行政研究讨论决定,面向我院学生公开遴选教学助理员参与我院教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刑事司法学院全日制201620172018级在读本科生

二、选拔方法

(一)报名条件

1、坚持政治原则,思想进步,品德高尚(中共党员、拟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优先考虑)。

2、遵纪守法,为人正直,注重团结协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3、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创新意识强,所负责的工作成绩突出;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4、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6、身份为刑事司法学院2016级、2017级、2018级在读本科生。

7、无任何挂科记录,且加权平均分在75分及以上。

8、此前存在徇私包庇现象,被取消教学助理员资格的不得再次申报。

(二)报名方法

1、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填写教学助理员报名表交给所在年级辅导员助理。

2、以年级各班级(区队)为单位,推荐1-2名候选人。

(三)录取方法

1、各年级安排教学助理员选拔面试确定拟录用名单。

2、拟录用名单报学院党委研究讨论,录取结果将进行全院公示。

三、工作流程

1、个人申报(自今日起截止至201893日下午16:00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填写纸质版教学助理员报名表交给所在年级辅导员助理,电子档同步发送至邮箱。

2、年级推荐

以年级各班级(区队)为单位,推荐1-2名候选人,填写纸质版教学助理员报名表交给所在年级辅导员,电子档同步发送至邮箱。

3、考核遴选

通过学院领导小组酝酿后产生,并进行公示。

4、岗前培训

培训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文治楼二楼会议室

5、定责上岗

通过的学员,即为教学助理员,履行责任与义务,明确自身使命。

四、相关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于201893日下午16:00前填写教学助理员报名表(见附件)纸质版,经年级辅导员签字后交给学生会权益部林家豪处,电子档同步发送至邮箱。

权益部:林家豪

联系电话:13297034799

邮箱:350773148@qq.com

刑事司法学院学生会权益部

201891

                                                                                                                                

教学助理员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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