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火炬”系列征文比赛之“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的通知
发布人:卓张鹏  发布时间:2019-12-04   浏览次数:445

刑事司法学院全体同学:

为纪念“一二·九”爱国学生运动84周年,加强对当代大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牢记历史使命,传承民族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营造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根据《关于举办湖北省高校第三十五届“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我校决定举办 2019年“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我院积极响应校团委,校学生会的号召,同步开展刑事司法学院“火炬”系列征文比赛之“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盛世芳华,初心同在

二、参赛人员

全体刑事司法学院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三、活动步骤

本次比赛分为原创现代诗歌作品评比和原创散文作品评比两部分。

(一)学院初选:学院将评选出优秀诗歌、散文作品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

(二)校内评选:诗歌、散文作品一、二等奖将推送至学校,学校将邀请专家担任评委,评选出特等奖,一、二、三等奖若干。

(三)省级评选:根据校内评选结果,推选原创诗歌作品和原创散文作品各3

5篇,代表学校参加湖北省高校第三十五届“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

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内容立意新颖,健康向上,时代感强,以弘扬爱国、成才为主旋律,展现当代青年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2.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未经发表的作品,严禁剽窃和抄袭,作者文责自负;

3.作品体裁为现代诗歌或散文,不接受旧体诗词及小说投稿。诗歌鼓励以组诗参赛,组诗作品以《XXX》(组诗)或《XXX》(外X首)命名,行数200行以内;散文不超过3000字,数量不超过3篇,多篇散文以《XXX》(外X篇)命名;

4.诗歌散文参赛作品电子文档用“姓名+作品类型(诗歌或散文)+《作品名》”命名,参赛作品的具体内容不得标注与作者相关的信息,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5.格式要求:作品题目使用宋体三号字,加粗居中,正文部分使用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

五、参赛方式

请将征文的电子版添加为邮件附件,邮件正文内容为:姓名+专业班级+联系方式+邮箱地址,于127日(周六)16:00前发送至邮箱(x1376827361@163.com) , 纸质版打印作品于 12 7日 (周六) 14:00—16:00 送往环六731室(男生)和环七230室(女生)。  

联系人:刘雨辰 QQ1372215161  电话:13654668220

杨思妤 QQ1003467532  电话:15571923553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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