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和学术节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人:彭倩  发布时间:2020-06-10   浏览次数:10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育人环境,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学院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和学术节先进个人的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奖项评选工作遵循民主公开、优中选优的原则,力求公平客观、实事求是。

二、表彰项目

1、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

2、院级学术节先进个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品行端正,遵守和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坚持原则,勇于担责,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3.熟悉研究生干部的工作方法和思路,全局观念强,能主动协调、配合其它干部工作;

4.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调动广大研究生的积极性,所组织的活动效果显著;

5.在各项活动中大胆创新,能给研究生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设性、创新性的意见或方法,为学校的发展进步作出贡献;

6.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扎实,考试科目有不及格者不能评选。

二、评选程序:

1.申请者只能申请一项,并按要求填写《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附件一)或《院级学术节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二)。

 2.从研究生会干部中评选产生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人数比例为研究生会人数的30%≈5;院级学术节先进个人人数比例为研究生会人数的10%≈2、社团人数的10%≈2;班级直接推选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人数比例为各班人数的5%19级公安1名、19级刑法3名、18级公安1名、18级刑法3;上述名额经四舍五入得出。

3.推选上院级学术节先进个人、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需将本人电子版申报表于612日前发送至院研究生会秘书处邮箱zndxsyh@126.com,命名方式为姓名+优秀研究生干部/学术节先进个人

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日

附件一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docx

附件二院级学术节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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