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刑事司法学院“公司调研与创建”专项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郭青川  发布时间:2021-01-17   浏览次数:10

全院学生:

根据校团委《关于组织开展“公司调研与创建”专项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院团委决定在“读懂中国”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中增设“公司调研与创建”专项,现通知相关事宜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实践有我 爱国力行

二、活动对象

全院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三、活动内容

在遵守居住地防疫规定的基础上和相关专业老师的指导下,可在成员家乡所在地,通过线上线下问卷发放、访谈座谈、现场观察等调研方式,围绕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企业在复工复产、经营管理、技术创新、居家办公、人才用留等方面的现状与问题、机遇与挑战、传统与突破进行调研,寻求解决之道,总结经验方法。

鼓励根据调查结果,优化企业数据与资料信息,结合所学的经法管相关知识,模拟创建公司,形成公司章程、组织架构、商业模式、业务规划等内容,体验模拟公司运作管理。

四、选题参考

1.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中小企业面临的问题与对策调研,在某一方面深入调研,如经营管理、复工复产、技术应用、人力资源、疫情防控等。

2.在双循环背景下,企业如何提高竞争力,如何借鉴先进经验,发展创新模式,如何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等。

3.在当前变动和不确定的形势下,企业在组织结构、信息技术、商业模式、人才培养等方面如何创新等。

五、申报要求

1.各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指导老师不超过3人((仅指本专项,学术类与燎原专项类以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刑事司法学院“读懂中国”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为准)

2.通过本院团委(团总支)进行申报的团队,成员所属本学院的人数须过半,且负责人属于本学院。

3.有意愿申报的团队须将立项申报书、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打包压缩,于123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院团委组织部创业实践部邮箱:xstwcysj@163.com,命名格式为:公司专项+团队负责人姓名+团队名。

4.立项申报书模板见附件。因本次专项内容形式较为灵活,故立项申报书格式模板仅供参考,不做硬性规定。

六、立结项要求

1.立项拟推要求

院团委(团总支)按照上述要求、根据实际申报情况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后,将合格队伍推至校团委。后续立项情况请各团队密切关注校团委和院团委消息。

2.结项要求

获得立项的队伍须于2021312日前将企业调研报告一份(不少于8000字,附原始调研数据及数据汇总分析、访谈记录视频一段、代表性调研照片不少于8张),模拟公司策划书一份(字数、格式不做统一要求,但须完整切实)提交至院团委组织部创业实践部邮箱(地址见上文),命名格式为:公司专项结项+团队负责人姓名+团队名。

3.本次专项活动开展要求与我院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开展要求保持一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线下跨省市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全体学生应注重疫情防控,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实践团队、个人应坚持“就近就便、避免聚集”的原则,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相关实践要求。

4.实践团队完成结项要求并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发放资助经费800/项。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专项为校团委追加专项,仅此专项有立项程序,意愿参与的同学要尽快联系指导老师,拟定主题,按照通知的时间与要求完成立项准备

2.由于此专项为追加专项,已经作为负责人(主持人)参与寒假社会实践“学术类”或“燎原专项类”的同学仍可继续作为负责人(主持人)参与该专项活动。


联系人:

周  洲:156-2318-7217

郑心洁:156-2320-1308

徐宇轩:153-4222-5114


附件:“公司调研与创建”专项立项申报书模板.docx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Copyright © 201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