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经过学生自主报名、资格审查、公示,现结合刑事司法学院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考试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实行以考试成绩和素质能力相结合的考核制选拔录取方式。
2.始终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考虑、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严格确保公正性、公平性、科学性,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
二、组织管理
刑事司法学院成立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管理、统筹联络、协调推进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成立以专业老师、辅导员为主要成员的专家组,负责考试考核工作。
三、考试安排
(一)对按要求提交完整有效报名信息的考生,学院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分通过、不通过。结果详见附件1
(二)考试采用线下笔试+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名单59名同学全部参加笔试考核(未参加笔试者直接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则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末位同分带进)择优确定面试入围名单,面试名单将在笔试考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名单,请广大考生当天务必关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官网—学院公告
(三)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1、笔试安排:
考场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泰楼107室
考试时间:2021年7月12日(周一)上午9:00—10:30
(笔试分为刑法学与法学基础相关知识)
2、面试安排:
考场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泰楼107、108室
考试时间:2021年7月13日(周二)上午9:00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以评委提问为主,每位考生面试作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3、考察内容
(一)刑法学与法学基础相关知识笔试考核(满分100分)
重点考察考生对刑法学与基础法学知识的掌握程度。
(二)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基本程序如下:
(1)在第一位考生面试回答问题时,其他考生在候考室等候。
(2)专家小组面试教师随机提出1-2个的问题,考生现场回答,可以追问,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心理素质和法学专业素养。
(3)了解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专业规划,包括图书阅读、就业意向等多个方面。
(4)面试结束后,面试老师慎重打分,并汇总签字。
(5)面试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都要遵守面试规范。不得迟到,不得使用手机,遵循回避原则,考生不得泄露个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
四、考试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答,并将试卷按时上交。
保证卷面清晰,答题纸上面左上角标注考生序号,不允许出现个人姓名等信息内容。
2、完成全部题目作答及提交,即可离开考场。
3、考生须自觉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考试。若参加考试确存在特殊困难,请至少提前6个小时与我院联系。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本次考试过程中如果存在下列行为,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1、私自录音、录像和录屏,将考试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2、考试期间作弊;
3、答题纸上存在不合理标记。
五、录取总成绩计算(进入面试考生)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50%(刑法学知识*30%+法学基础知识*20%)+面试*50%(结构化面试*20%+评委提问回答评分*20%+复试小组综合评价*10%)。
思想政治品德、心理健康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进入面试名单考生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综合排名, 综合分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预录取。
六、复试违规处理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七、未尽事宜或其他特殊情况及时与学院工作组或学校招生办沟通。
为确保科学性、规范性和公平性,复试所有环节都要在《刑事司法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复试情况表》中如实记录,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学院将原始材料(试卷、面试记录等)送学校招生办备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2021年7月9日
法学第二学位资格审核名单通过-59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