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发布人:吕兰  发布时间:2023-09-26   浏览次数:2245

一、学院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溯源于19489月成立的中原大学政法学院,至今已有70年历史。20093月,为顺应法学教育、公安教育改革形势,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公安学院与原法学院刑法学系为基础组建成立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与公安学均为湖北省重点学科。学院现有在校硕士研究生270余人,博士研究生50余人(含留学生)。20179月,我校法学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学院设有刑法学、侦查学、治安学三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刑法学、侦查学二个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专业、侦查学专业于2019年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由我校倡议、中美等国刑事司法院系与科研机构共同发起成立的国际刑事司法联盟,作为一个学术联合体,以实现国际刑事司法资源共享、学科优势互补、整体水平提升为目的,在成员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打造高水平的刑事司法学术合作与交流平台,创建刑事司法高端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学院培养研究生专业素养好,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具有法律、管理、经济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院向全国各级公、检、法、司、国家安全、纪检监察机关、海关、边防管理、军队、知名律所、银行、大型企业等单位输送了大量优秀高层次人才。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刑事司法学院接收推免工作监督巡视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工作实施细则,遴选参加复试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考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学院的监督巡视组负责对本院接收推免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及巡视检查,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三、招生计划

     2024年我院各专业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计划列表如下:

专业

拟接收人数

刑法学

25

侦查学

2

治安学

0

备注:公布的接收推免生人数为拟接收数,各专业最终录取人数将参考复试情况来综合确定。

 

四、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三)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列。

(四)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2、参加社会实践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

 3、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并获奖;

 4、作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1年以上。


五、申请材料

 申请考生需向所报学院(中心)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电子版,并在现场报到时提交纸质版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

(二)历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三)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二甲以上医院的入学入职常规体检项目,具体请咨询医院或参考校医院首页《关于开展新生入学体检工作的通知》http://xyy.zuel.edu.cn/2023/0831/c690a341524/page.htm中需要体检项目);

(五)各类获奖证书;

(六)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

以上材料(一)至(四)为必须提供项,(五)(六)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供复试专家组参考。所有纸质申请材料的扫描件依次编辑到一个pdf文档中, 2023107日(周)上午10:00前发送至我院电子邮箱(刑司研办):822363479@qq.com ; 邮件名称统一为:申请人姓名+申请专业+推免生+考生联系方式过期不再接收材料。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未按规定提交纸质材料扫描件者,将不接收参与本次推免。


六、接收流程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一)考生注册及缴费

  2023年9月26日(具体时间见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站),全国推免生系统开通。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免生资格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个人信息、网上缴费等。


(二)考生报名、学院发送复试通知

2023年9月29(周五)“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推免生报考、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具体时间见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站)请各位考生最迟在10月6日(周五)上午10点前“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择填报我院,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按要求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我院将集中10月7日(周六)完成初审,并在10月8日(周天)上午11点前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陆续发出复试通知,10月8日(周已报考我院但尚未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可电话咨询我院027-88386452进行核实确认。


(三)考生同意参加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学院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学院将视其不同意参加复试,学院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四)学院在院系网站主页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细则

  学院拟定于10月8一)晚9:00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复试细则,复试时间等信息(具体复试时间和细则请密切关注学院官网通知)。所有推免生均需通过推免系统进行报考和录取


(五)复试

  复试突出对考生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注重考生在学期间的过程性评价。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时间初步定在10月11日周三形式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具体复试信息详见后续官网通知。


(六)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学术背景、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接收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接收学院可取消其待录取资格。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七、其他事宜

1.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3.推免生注册、报名、网上缴费及拟录取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

4.我院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学院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不得超过招生简章公布的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因此,我院将根据学生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6.其他未尽事宜,以研究生院招生办官网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推免信息发布网站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官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1. 刑事司法学院

电话:027-88386452

学院官网:http://cjs.zuel.edu.cn/3124/list.htm

 

2.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88386706

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b.znel.edu.cn

邮箱:yjszsb@zn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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