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博士招生资格审核结果复议结果公示

时间:2021-04-14浏览:1293


  经考生申诉,考生所在学科组审议,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并充分考虑到考生的实际情况和学科点方向设置,现将我院2021年博士招生资格审核结果复议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

刑司2021年博士招生资格审核结果复议结果4.14.xls

  

公示期为414日——415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院督查巡视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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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