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接通知,我院追加刑法学全日制非专项招生指标1个。根据学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2023年刑事司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审核并按1:2比例由总分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现将博士招生资格审核结果及进入综合考核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综合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现场确认
(一)时间:2023年4月24日(周一)下午2:30-4:30。
(二)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治楼二楼会议室。
(三)考生须交验以下材料:
1、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2、《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双面打印并签名);
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能如期毕业的研究生学籍证明;硕博连读学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硕士学位证书验真报告。提交1份《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报到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本条不适用于“硕博连读”研究生;
5、外语等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只提供最高等级证书即可);
6、博士政审函调表(见附件);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相关处室进行报考资格确认后,向报考培养单位提交生源地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书面材料均为1份,采用A4纸按顺序装订,由申请者在综合考核报到时提交,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现场确认所有环节必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不得由他人代办。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确认的,视同本人放弃考试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毕业院校和所在单位。
二、综合考核
我院综合考核笔试安排在2023年4月25日(周二)上午8点在文澴楼515举行,进入综合考核名单的考生外语考试均为大学英语。面试安排在2023年4月26日(周三)上午9点在文澴楼513、514举行(考生需提前20分钟到达抽签),具体要求及考场安排详见《2023年刑事司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http://cjs.zuel.edu.cn/2023/0414/c3124a330899/page.htm
三、信息公开公示
博士招生资格审核结果及进入综合考核名单公示期为2023年4月19日-21日。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考生,我院不直接通知考生本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刑事司法学院博士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反映
电子邮箱:625640213@qq.com
电话号码:027-88386932
联系人:刘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027-88386452
联系人:吕老师
2023刑司博士招生资格审查结果及进入综合考核名单4.18.xlsx
2023博士研究生政审函调表new.doc
刑事司法学院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