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成功举办第287期“文澜大讲堂”之名家讲坛——行贿罪的从严查处
发布人:柯希鹏  发布时间:2023-11-30   浏览次数:544

 新闻网讯(学生通讯员张承业 摄影 周乐恒)112315时,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会承办的第287期“文澜大讲坛”之名家讲坛在本校南湖校区文治楼二楼大会议室顺利进行。本次讲座以“行贿罪的从严查处”为主题,特邀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外国刑法与比较刑法研究所所长王志祥教授任主讲人,我院副院长董邦俊教授担任主持人,我院部分博士、硕士研究生现场聆听

讲座伊始,董邦俊教授对主讲人王志祥教授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并简要介绍了王志祥教授的任职经历与研究方向。

接下来,王志祥教授从五个部分展开了本次讲座。第一部分从“受贿罪与行贿罪的法定刑之比较”出发指出行贿罪的法定最高刑甚至重于受贿罪的法定最高刑,以改变公众对于“行贿的惩治力度远远弱于受贿”的误解;第二部分通过讲解《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对行贿罪与受贿罪所作的“同罚”修改,阐明立法者的修改目的,即借助实现行贿罪与受贿罪的同罚对行贿罪从严惩治;第三部分国家针对实践中“轻行贿,重受贿”的现象为切入点,提出“受贿行贿一起查”刑事政策以期提高公众对行贿罪惩治的关注度,进而从行贿侧实现对贿赂犯罪的有效打击;第四部分围绕“自身路径以及“互动关系路径”两个方面,深入阐述从严查处行贿罪的实现路径,强调立法机关要修改行贿罪的构成要件要素并降低其入罪门槛;第五部分总结认为行贿罪与受贿罪同罚的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司法机关对行贿罪的关注度,但并不符合“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内在要求,有必要采取更为科学合理的解决措施。

最后,副院长董邦俊教授对讲座内容进行总结评价。董邦俊教授从四个方面对行贿罪的从严查处问题进行总结,一是要在研究问题时紧密结合立法,考虑其立法背景二是要与实践相结合,科学地看待立法三是从一体化的角度看待立法,特别是司法方面的工作四是要以辩证观点看待立法。董邦俊教授认为,本次讲座颇具启发性,极大地丰富了同学们的学术视野,希望大家立足我院广阔学术平台,不断提高自身学术水平,辛勤耕耘、厚积薄发、超越自我,力争成为刑事司法学院学术发展的新生主力军生力军

本次讲座深入浅出、逻辑清晰、内容丰富,不仅强化了师生们对行贿罪从严查处的认识,而且为师生拓宽科研视野、深化科研交流搭建了优质平台。至此,本期文澜大讲堂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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