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科生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管理办法》(2025年11月第六次修订)相关要求,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负责本科生管理的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院领导、教师代表、辅导员、教学秘书为成员的刑事司法学院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小组。
二、适用对象
1.集中调整时间:第二、第四学期初(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2.申请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大一、大二学生。大二以上(含大二)跨学科大类的调整专业(类)申请者,须降一年级修读。
三、禁止申请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类):
1.入学后因违纪受到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2.根据学校招生政策不能转专业的,如艺术专业(类)、校内二次招生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学生;
3.经学校研究确认其他不适合调整修读专业(类)的。
四、名额控制
申请转入名额:拟转入计划数不低于公安学专业(类)同级人数的15%,具体指标以学校当年下发的相关工作通知为准。
五、转入申请
学生申请转入,按学校通知要求进行申请,并提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调整修读专业(类)申请表》。
公安学类录取的学生仅限在公安学类中相关专业间调整。申请转入公安学类中相关专业学习的学生,须满足公安学类相关专业招录要求的各项条件。
转入公安类专业的,应当参照教学司〔2003〕16号文件公安类专业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为: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区)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省份的考生,男性考生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6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未婚,年龄在23周岁以下。
六、考试科目及考核评分标准
申请转入学生需参加刑事司法学院组织的笔试及面试,笔试科目为:语文、英语。笔试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转入指标的1.2倍确定面试名单。如笔试成绩末尾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内容由英语水平、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心理素质四部分构成。
调整专业(类)综合成绩=第一学期平均成绩*40%+调整专业笔试成绩*25%+调整专业面试成绩*35%。
七、录取标准
1.按调整修读专业(类)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在校期间加权平均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八、附则
1.本细则由刑事司法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原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202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