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上午11:40,我院第二十三期刑事司法学院学术午餐会在文治楼二楼会议室如期举行。此次午餐会是为迎接国家宪法日,普及宪法精神,寻求宪法与刑法的对话而针对性开展的系列学术活动,也是我院学术午餐密切关注法治前言、热点问题的价值所在。为此学术午餐会特别邀请法学院宪法学王广辉教授,我院夏勇教授作为本次学术午餐会的主讲人。会议室内哲学院刘可风教授、王文贵教授,法学院屈永华教授工商学院费显政教授,我院李宏教授,胡向阳教授,苏彩霞教授,周详教授,程红教授,章昌志主任等老师和部分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中国法学网,武汉晚报,长江商报和武汉教育台的媒体记者高朋满座、济济一堂,齐聚本次学术午餐会。
会议伊始,郭泽强教授代表我院学术午餐会向莅临的各位老师和媒体记者表达诚挚的问候与感谢。郭老师表示,为迎接12月4号“国家宪法日”,学术午餐会创新性采用了面对面的学术对话交流方式,即尊重宪法作为“母法”统帅地位,又进一步拉近了宪法学与刑法学的联系,为促进两者双向互动奠定了学术基础。
在学术报告环节中,首先法学院的王广辉教授从宪法学维度出发,指出互联网的发展为言论自由提供了交流平台的同时,也为言论自由的规制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具体而言,分别从网络环境下的言论自由新特点、新形式,宪法保障言论自由的对象和其他部门法对言论自由的评价机制等角度深入探讨网络空间中的言论自由,建设性的提出了规制言论自由的“双轨理论”和“双阶理论”。最后王教授的一句“事实有真假,评价无对错”再度给听众们留下了思索和回味的空间。接着,夏勇教授从刑法学的视角,以“自由、秩序与网络危害行为—宪法与刑法之间联接的逻辑”为主线,对网络空间下自由与秩序之间的逻辑关系再度剖析,提出了自己的核心观点即宪法对作为自由权利的确认和对秩序管理权力的授予,并分别从权利本位、禁止在先和分层规制逻辑框架内予以解释和说明。最后,夏教授认为网络危害行为不等于网络犯罪行为,社会规范对此要进行分层规制,同时也要注意划分网络中公共空间和私密空间的边界范围,避免打着“保护公共秩序”的旗号乘机侵犯私人空间。
在提问与互动环节,与会的各位老师对两位老师的演讲见解颇多,并分别就言论自由权利与其他权利的关系,网络环境中言论权利是扩大还是缩小了等相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和见解。作为本次学术午餐会的特约点评人,哲学院刘可风教授和法学院江登琴副教授高度认可和评价了两位主讲人的学术素养和理论功底,正如卢梭所言“人生而平等,确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保障言论自由在全民网络化的今天作用日益凸显,如何确保言论自由权利在法律范围内合法有序行使应成为宪法学和刑法学共同关注并致力解决的话题,倾两家之力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权,保障自由。
临近中午一点钟,学术午餐会圆满结束。伴随着国家宪法日的临近,希望宪法学与刑法学的互动交流在寒冷的冬日如腊梅般傲骨迎春。学术午餐会在秉承“学术午餐会,思想来聚会”的精神内核的同时逐步成为我院开展学术交流、净化学术风气、发扬学术精神的强有力的学术平台,极大地促进了我院学科体系建设与良好学术风气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