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向阳教授主持的2015年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重点项目顺利结项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9-08   浏览次数:363

9月7日下午,由我院院长胡向阳教授主持的2015年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重点项目“推进湖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课题结项验收评审会在文治楼一楼会议室举行。课题组成员胡向阳教授、栾兴良老师代表课题组进行答辩。

胡向阳教授主持的2015年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重点项目顺利结项

湖北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项目结项验收评审专家组成员省政府研究室(中心)副主任、省政府咨询委秘书长卢美松、省政府研究室(中心)副巡视员、省政府咨询委常务副秘书长、研究员刘纯志、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副院长、教授柯美录、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教授付新平、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李锡元、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办公室主任李天祥出席本次评审会。付新平任专家组组长,主持评审。

评审会开始前,省政府研究室(中心)副巡视员、省政府咨询委常务副秘书长、研究员刘纯志刘纯志介绍了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项目研究课题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对课题组在紧迫的时间中开展的研究工作和完成的研究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宣布了结项评审专家组组长和成员名单。

胡向阳教授主持的2015年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重点项目顺利结项

 评审会在专家组组长付新平教授的主持下正式拉开帷幕。首先,课题组组长胡向阳教授向专家组报告了课题的研究工作和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他重点阐述了推进湖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意义,客观分析了湖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探讨了推进湖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与思路,针对性提出了湖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胡向阳教授主持的2015年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重点项目顺利结项

专家组认真听取了项目组关于“推进湖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成果的汇报,并进行了质询,经评议,同意结题,并一致认为:项目组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评审要求,项目成果调研深入,问题分析较为透彻,提出的对策建议针对性较强,有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专家组也建议项目组根据专家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供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

据了解,一年来项目成员不辞劳苦,先后赴恩施、英山、仙桃等地实地调研,收集了大量的第一手的文本资料与访谈资料,基本掌握了湖北省各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情况,为项目的顺利结题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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