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成功举办刑司文科大讲堂——“网络暴力治理:基于刑事一体化的思考”主题学术会议
发布人:王晓丹  发布时间:2023-11-25   浏览次数:534

学生通讯员 聂红艳 摄影 刘令同卉202311247时,刑司新文科大讲堂——网络暴力治理:基于刑事一体化的思考主题学术会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治楼二楼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特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田宏杰、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皮勇、华东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教授,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魏昌东、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陈家林、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会长黄明儒以及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赵军作为发言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党委书记张志刚发表致辞,刑事司法学院教授、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郭泽强主持会议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刑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魏汉涛,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周凌,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正宇,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中国犯罪学学会理事郭研出席现场,刑事司法学院部分博士、硕士研究生参加会议。

会上,张志刚书记对参会的各位教授表示热烈欢迎。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张书记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介绍本次议题,预祝此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同时,张志刚书记介绍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近年来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的成绩,诚邀各位嘉宾继续支持我校以及刑法学科的发展建设。

主持人郭泽强教授基于刑事一体化对网络暴力治理议题进行简要说明,对各位领导、嘉宾的到来表达了热烈的欢迎与诚挚的谢意,并隆重介绍了参会嘉宾的任职经历与研究成果。

随后,各位发言人围绕会议主题进行发言。皮勇教授从犯罪学视角出发,主张从犯罪对象、犯罪原因以及犯罪对策三个方面分析与治理网络暴力,提出治理网暴应该坚持生态治理原则、网络社会治理原则与人工智能治理原则。田宏杰教授以案例引入,指出治理网络暴力首先要关注暴力的变化与人性,认为在网络技术的加持下,集体无意识下的话语的狂欢可能导致语言暴力,因而倡导从多学科进行探讨,从自由与秩序、人性的本质等多角度进行思考。魏昌东教授立足于犯罪学人的角度,围绕网络暴力何以成为热点、何以致害、何以判断和何以规制四个问题进行论述,认为在治理网络暴力时应该考虑观察的一体性与对策的多元性,并且优先考虑既有的法律规范,而不应当贸然立法。陈家林教授从国际视域角度出发,认为网络暴力属于犯罪学领域的问题,要注意辨明“网络暴力”一词在犯罪学与刑法学领域、规范学与事实学层面的概念,指出对于网络暴力的有效治理,应当在现行刑法框架内进行归责,从亲告罪本身的设置方面进行调整。黄明儒教授阐述了网络暴力作为现象在刑法上被泛化研究的意义,主张将网络暴力作为一种在网络空间中侵害法益的类型化行为,以区别于日常生活行为,同时由于个人对网络暴力的理解程度不同,在治理时也应该区别于传统犯罪。赵军教授强调多元话语维度下的多元化审视,指出在网络暴力中受害者与施暴者具有高度同质性,在进行网络暴力的治理时应该围绕正确观念的确立、网络平台的规制、网络暴力的规律性、网络技术、受害者维权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最后,会议进入与谈环节。魏汉涛教授从刑法学的角度分析了目前网络暴力治理存在的困难,并主张从法益、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的角度去鉴定网络暴力,认为进行网络暴力治理的最终方案在于立法。周凌教授认为由于在网络环境中,个人对暴力行为的评价具有很强的主观性,行为客观要素标准难以统一,因此有必要通过各种手段增强潜在受害人对网络暴力的抵御能力。郭研教授在阐述了网络暴力的概念、成为热点的原因、发生原因之后,提出了自己的对策治理,认为预防网络暴力要从提高网络技术与引导网民控制情绪两方面着手。张正宇教授围绕网络暴力的界定、网络暴力行为类型的评价难、入罪难、组织行为何以处罚以及传播者是否处罚等方面对网络暴力治理发表自己看法。

本次会议从刑事一体化角度深入研讨网络暴力治理难题,会议主题契合当下刑法学热点、重点和前沿问题,不仅为参会者提供了多元思路与交流窗口,也为推动新时代中国刑法学研究和交流的繁荣发展贡献了一份力量。

审核人:郭泽强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Copyright © 201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