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学生通讯员 郭东来 摄影 孙惟安)2025年4月18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系列课程第十一讲——刑事检察实务讲座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治楼二楼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特邀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徐孟李担任主讲嘉宾,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董邦俊教授担任主持人,刑事司法学院袁建伟副教授、张正宇副教授、柯希鹏老师参与。

讲座伊始,董邦俊教授向在场师生详细介绍了徐孟李检察官的基本情况、任职经历、业务成就以及所获荣誉,对其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强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系列活动的重要意义。随后,董邦俊教授为徐孟李检察官颁发授课证书。


在讲座中,徐孟李检察官围绕检察工作的多个核心职能展开讲解。在审查逮捕职能方面,徐孟李检察官介绍了不同犯罪情形下侦查羁押、逮捕的相关条件和期限,深入剖析了羁押逮捕的必要性和功能性。他强调,检察官在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时要慎之又慎,降低批捕错误的可能性,充分发挥批捕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关键作用。此外,还应综合运用审前非羁押措施,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审查起诉职能方面,徐孟李检察官先阐述了公诉制度和公诉人在检察制度中的重要地位。接着,他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相关法条出发,系统介绍了公诉人在刑事诉讼各环节的职能和责任。以雷胜科技诈骗案为例,他指出检察官要注重培养将案件事实识别能力、法律运用能力、调查取证能力和法律文书撰写能力;在刑事诉讼监督职能方面,徐孟李检察官从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活动监督三个维度,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的融入式监督方式,强调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提升法治水平的重要目标。他还提到,面对现实中复杂的检察工作,扎实的专业功底是必备基础。

随后进入与谈环节,袁建伟副教授就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和审限监督问题展开交流。张正宇副教授围绕“大控方”理念,探讨了公检法之间的配合和制约关系以及非法集资类犯罪中的维稳问题。同学们也积极踊跃提问,就帮信罪的认定、社会舆论对检察工作的影响、违法所得的认定等问题与徐孟李检察官展开深入交流。




最后,董邦俊教授再次对徐孟李检察官的精彩讲授表示感谢,他总结评价本次讲座内容丰富、互动生动,为同学们带来了检察实务的前沿知识和宝贵经验,对同学们的专业学习和未来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此次讲座为刑司学子提供了深入了解检察实务工作的机会,拓宽了同学们的专业视野,激励着更多同学投身于检察事业,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