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向阳副院长一行赴广东调研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06-11   浏览次数:4

 为实现我院学生实习工作的规范化发展、开拓更为广阔的实践教学平台并促进与实务部门的合作交流,2009523日,胡向阳副院长率队赴广东省惠州市、江门市调研实践教学基地的筹备与建设工作,期间分别与惠州市惠东县公安局和江门市蓬江区公安分局就学生实习、业务合作、干警培训以及学术交流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商讨和洽谈,拟定了合作协议书并初步达成了合作共识。此次调研组同行的有我院教师吴江皓副教授和周睦棋老师。

  此次调研行程受到了对方单位的高度重视和热情接待,胡向阳副院长与对方有关领导就以上问题进行了亲切的会谈,并就双方各自的经验、成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524日上午,胡向阳副院长一行抵达惠东县,与惠东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就合作事宜进行了会谈。在有关领导的陪同下,胡向阳副院长参观了惠东县公安局警察培训基地,并就警察培训问题与有关负责人进行了交流。25日,吴江皓副教授应惠东县公安局局领导邀请,为警察培训基地的参训警员开办了一场“心理压力与警察心理学”的讲座,获得了对方的一致好评。

  526日上午,调研组乘车抵达江门市蓬江区公安分局,在分局领导的陪同下首先参观了新扩建的办公大楼、刑事警察技术大队,其间胡向阳副院长还与该分局毕业于我院的一些校友进行亲切的交谈。下午,与分局主要领导在会议室举行会谈,对方向调研组介绍了江门市蓬江区的社会治安情况与公安工作特色、展示了该局的一些创新工作成果,胡向阳副院长对其给予了高度评价。双方还讨论了有关合作事宜。27日,调研组参观了蓬江区公安分区的“窗口示范单位”花园派出所并走访了其他一些基层所队,与所队有关领导以及基层民警进行了座谈,充分了解了我院实习学生过去在该分局各基层单位的实习情况,听取了对方对我院实习工作的建议和评价。

 我院与惠东、江门两地的公安实务部门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前景。惠东县公安局曾于20084月组织主要领导干部和骨干民警到我校进行学习培训,江门市蓬江区公安分局也已连续数年接收我院学生进行毕业集中实习。此次由我院提议并经双方商讨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的启动,必将促进和深化双方的合作与交流,并为刑事司法学科的教学与研究打开互利共赢、联合共建的新局面。此次调研与洽谈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我院将继续组织本科生赴公安机关进行毕业集中实习。相对于过去,今后的学生实习工作将以合作协议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严肃实习纪律、规范学生管理,确保我院学生实习工作步入正规化的发展轨道。

 2、稳固双方在刑事司法学科领域的共建关系,加强人才培养的合作互助。我院可应对方需求组织和帮助公安机关在职干警进行学习培训或进修,也可组织我院教师赴对方一线部门进行专题调研、案件会诊等实证研究活动,实现双方刑事司法人才培养的短期化、经常化、针对化合作。

 3、开展学术交流,互补资源、联合攻关。我院可与对方合作举办学术会议,邀请对方单位的专家、领导参加各类学术活动,或与对方单位联合申报、研究课题项目。同时,我院还可聘请对方单位的有关专家担任客座教授,定期或不定期地为我院师生开办各类讲座。

 目前,有关合作的细节事宜双方仍在继续进行沟通和接洽,并就合作协议书的具体条款进行反馈和讨论,双方均表示此次实践教学基地的合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预计我院将在今年暑期正式与惠东、江门两地的公安机关签订合作协议并届时举行挂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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