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昌教授主讲“2009之秋刑事法系列高级讲坛之六”成功举行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12-08   浏览次数:176

(实习学生记者  张辉 雷少辉)123上午930分,应我院院长夏勇教授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马克昌教授在文弘楼会议厅作了题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论纲”的学术讲座。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夏勇教授担任主持,副院长苏彩霞教授以及我院部分老师出席了此次讲座。此次讲座系刑事司法学院“2009之秋刑事法系列高级讲坛”之六。

马克昌教授为我国资深法学家。他1950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系,后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班,师从前苏联刑法学家贝斯特洛娃教授专门从事刑法学研究。1952年返回武汉大学任教。曾于1977年受委托担任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吴法宪的辩护人,并参加过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修订工作。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与人大高铭暄教授合称为我国刑法学界的北高南马

在介绍刑事政策的概念时,马克昌教授认为可分为广义、狭义和最狭义。在分析刑事政策的种类是,他认为可分四大类:刑事立法政策、刑事司法政策、刑事执行政策:基本刑事政策、具体形势政策;全国性形势政策、区域性形势政策;长期性形势政策、临时性刑事政策。在阐述刑事政策与刑法的关系时,他认为刑事政策是刑法的灵魂,刑法是刑事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但它们也有区别:刑事政策是有党中央制定,原则上起指导作用,而刑法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并以条例的形式表述出来,成为断案的直接依据同时直接指导刑事司法。因而它们的机关不同,表现形式不同,所起的作用也不同。

在讲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定位时,教授阐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惩办时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的继承与发扬。之所以说发扬是因为二者提出时的背景不同、强调的内容和重点以及表述方式不同,同时宽严相济更加科学。他还补充道宽严相济是基本刑事政策或者仅仅是事司法政策。最后,他向学们概括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主要内容: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以济严(严中有宽)、严以济宽(宽中由严)、宽严有度、宽严审时,以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过程中与死刑政策、严打政策、刑事和解、暂缓起诉的矛盾。

整场讲座,马克昌教授引经注典,语言风趣,现场气场热烈,站无虚席,掌声、笑声不断。最后,受院长夏勇教授委托,副院长苏彩霞教授代表学院再次感谢马教授的精彩讲座,并祝马老健康长寿。

讲座结束后,我院领导班子宴请了马老,学院部分骨干教师也参加了此次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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