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试卷及毕业论文自查和抽查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10-31   浏览次数:123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的通知,2010-2011学年的本科试卷及毕业论文评估工作将于1028-11月18开展,要求各教学单位根据两个评估办法,依照评估指标体系进行逐项自查,学院对本次工作的具体安排是:

首先,由每个任课教师于116号前对自己的课堂试卷和指导的论文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然后,由各系于1111号前组织各教研室进行抽查,发现问题通知相关教师进行改正。最后,学校高等教育评估与研究中心将于1118号来我院检查,检查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会受到通报批评,评估还会影响年终的教学和管理工作考核。

学院希望所有教师高度重视此次本科生试卷及毕业论文评估工作,务必按照学校规定认真检查并及时弥补不足。反之,如果在学校的抽查中被发现存在明显问题,影响学院工作和声誉的单位和个人,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的处罚。请各系、中心及教研室认真组织抽查,各位老师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力争在此次本科生试卷及毕业论文评估工作中不出现问题。

 

                                   刑事司法学院教学办

                                    2011年10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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