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与要求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具备扎实法学理论基础与系统法学知识,能够熟练掌握与应用警务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行政管理等相应工作,尤其是能够从事警务工作的法学专门人才。
本专业特色是通人文、宽口径、厚基础、重应用。
通过本专业的特色教学计划所规定内容的学习与训练,学生基本达到以下培养要求:
1.系统掌握现代法学专业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知识结构全面,具有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宽广的法学专业知识所具有的技能,突出掌握警务司法实务与理论知识;
2.熟悉与法律工作特别是警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精通刑事法律法规;
3.了解法学学科尤其是警务方向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备较强的听、说、读、写、译能力,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
5.注重培养学生公务员应试能力及招录警考试能力。
(二)培养对象
主修专业成绩良好、自学能力较强、学有余力的普通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三)教学管理体制与学习时间
辅修双学位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学习时间为五个学期,学生在第三至第七学期进行专业课程学习,第八学期撰写学位论文。
(四)辅修专业与攻读双学位总学分要求
学生取得修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证书者,总学分不得低于50学分。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取得辅修专业结业证书者,应选择性修教学计划中打“☆”号的专业主干课,总学分不得低于25学分。
(五)课程设置
本辅修专业所设主要专业课程有: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警察法、警务文书、侦查学、治安学、公务员应试技能、民法学、物证技术学、犯罪学、心理测试、查缉战术等。
(六)实践性教学安排与要求
实践性教学主要为学位论文5学分,安排为第七学期开题,第八学期完成。
(七)教学计划安排表与相关说明
辅修双学位全程计划表
法学学士学位(证据调查方向)计划表
序号 | 课程 | 学时/学分 | 时间 | 备注 |
1 | 法理学☆ | 48/ 3 | 二下 | 校级精品课程 |
2 | 宪法学☆ | 48/ 3 | 二下 | 国家级精品课程 |
3 | 刑法学☆ | 64 / 4 | 二下 | 国家级精品课程 |
4 | 刑事诉讼法☆ | 48 / 3 | 二下 | 校级精品课程 |
5 | 警察法 | 48 / 3 | 三上 | |
6 | 警务文书 | 48 / 3 | 三上 | |
7 | 侦查学☆ | 48 / 3 | 三上 | 省级精品课程 |
8 | 治安学☆ | 64/ 4 | 三上 | |
9 | 民事诉讼法学 | 32 / 2 | 三下 | 校级精品课程 |
10 | 公务员应试技能 | 48 / 3 | 三下 | |
11 | 民法学☆ | 48/ 3 | 三下 | 国家级精品课程 |
12 | 物证技术学☆ | 48/3 | 四上 | 校级精品课程 |
13 | 犯罪学 | 48 / 3 | 四上 | |
14 | 心理测试 | 32/ 2 | 四上 | |
15 | 查缉战术 | 48/ 3 | 四上 | |
16 | 学位论文 | 5周 / 5 | 四上寒假/四下 | |
合计 | (720+5周)/50 |
说明:
1、加“☆”号标志的课程属辅修专业必修课程,取得辅修专业结业证书者选读。
2、主修已修与辅修教学计划中课程同名、且学分相同的课程可以申请免修,成绩按主修课程成绩记入辅修成绩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