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刑事司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学术科研要求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6-02   浏览次数:7

按照我校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办法中第二十三条论文开题答辩的要求,结合我院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我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学术科研要求:

1、在读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的博士生可以向学科导师组申请开题,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前,在学术科研方面必须达到以下要求中的其中任意一条:

(1).  CSSCI来源刊物及以上级别刊物、或国外专业学术刊物 (不含增刊、专刊,下同)上发表不少于1篇本学科专业学术论文。本人须为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其可为第二作者。在CSSCI来源刊物以外发表的学术论文,如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者被《新华文摘》、《高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的,可视为在CSSCI来源刊物发表1篇论文。

(2). 公开独立出版本学科专业1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的,1部可折算为在CSSCI来源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

(3).  以主持人身份获得省部级纵向科研课题的,1项可折算为在CSSCI来源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主持人身份获得国家级科研课题的,1项可折算为在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折算为在CSSCI来源刊物发表论文2篇。

拟申请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须经导师审核同意。提供以上学术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上述学术科研成果(含课题)均须是在学期间(入学注册日——申请学位论文开题答辩截止日)取得,且均须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二年级博士生可于第三学期向导师组申请学位论文开题答辩,二年级以上的博士生可于每年上半年410日前或每年下半年1010日前申请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将填写好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一式六份递交到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3、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学术科研要求请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办法修正案(一)》
        其他未尽事宜,结合实际情况经各学科博士生导师组申报学院商定。

                            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2年6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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