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负责本系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研究教学规律,总结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贯彻执行学校和学院有关教学、科研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本系长远发展规划及短期发展目标,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及时检查督促完成情况。
3、负责组织系学期、学年教学、科研计划和课程建设计划及教学工作目标的制订、组织实施方案和具体实施工作。 做好期末、年终教学、科研工作总结。
4、负责组织实施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工作,有计划、有目的组织开展校级、省级和国家重点课程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组织和审核教材编写,保证教材质量。
5、负责本系的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开展科研和教学研究活动,组织引导教师申报各级科研项目。
6、负责开课资格的审查工作,做好开新课或新开课的教师资格的审查,保证授课质量。
7、负责课程安排和教学任务的落实工作,统筹安排、聘任各课程教师,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并及时掌握教师的授课完成情况。核实教师工作量。
8、负责常规教学管理工作,如开学前任课教师的准备工作,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实验课实施工作,出题、考试、阅卷工作,资料归档工作等。
9、负责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指导、评阅、答辩、等工作。
10、负责学生毕业实习的指导、鉴定、总结工作。
11、负责本系教师竞聘、晋职、评优、业务考核工作。抓好教师业务考核及评聘工作。
12、完成院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