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备课制度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9-27   浏览次数:221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统一教学内容和要求,解决教学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特制定本集体备课制度。

    一、集体备课人员

    集体备课由教研室主任或指定的有关教师主持召开。要求参加教学的教师全部参加。可邀请相关的专家和有关领导参加。

    二、集体备课内容

    1、讲授的框架、基本观点、基本概念,应突出的重点、新意,应解决的难点。

    2、理论联系实际,教学的针对性和现实性。

    3、教学方法,讲课艺术,逻辑结构。

    三、集体备课程序

    1、教研室主任按照教学计划,择优确定主讲教师后,由主讲教师准备讲课的内容。

    2、集体备课首先由主讲教师介绍讲课内容的整体构思、框架、重点和难点等,并将一些疑难问题提出供大家讨论。然后由参加备课的成员进行集体讨论研究,提出改进意见。

    3、主持人综合大家的意见,做出最后的要求,由具体讲课的教师按照此要求进行实施。集体备课确定的内容,不经教研室主任或课程组长同意不得私自更改。

    4、每次集体备课记录人都要对上述程序做出详细的记录,经教研室主任、主讲人、记录人签名后存档。

    四、集体备课要求:

    1、集体备课每月一次。

    2、集体备课时间不做任何与集体备课无关的事,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3、各教研室主任要安排好主讲教师轮流表,督促有关教师做好主讲准备工作,确保集体备课活动按时进行。若主讲教师请假或集体备课活动受学校活动冲击,教研室主任另行安排活动时间,不可擅停。

    4、每次集体备课时间均由一人重点说课,其他教师积极参与讨论。

    5、每课教学重点、难点、典型案例选择、课堂组织设计、课后作业布置可以在集体备课时讨论确定。

    6、疑难问题的讨论及试卷的命题工作应作为集体备课的一项重要内容。

    7、所有教师都要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将备课活动内容转化成“备课笔记”。

    8、系部教学管理人员应对教研室集体备课活动认真检查考核,作为先进教研室评比及教师个人考核的重要内容。

刑事司法学院

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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