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职责规定(草案)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9-27   浏览次数:6

为了加强教研室建设,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和科研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的提高,完善教研室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并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研室的性质及基本任务

    教研室是学院进行教学与科研的基本单位,是开展教学与科研活动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部门。加强教研室建设直接关系到学院教师业务水平和科研水平的提高,关系到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的质量。

    教研室的基本任务是组织政治学习,开展教学及研究工作,推进教学改革,加强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推动科学研究,参与师资队伍的培养。

     二、教研室的组织领导

    ()教研室主任在系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教研室工作。

    ()教研室可按规定设置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由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负责某一门课程或性质相近的几门课程(课程组)的课程建设和教学组织工作。

三、教研室的职责范围

    ()教学工作

    1、按教学计划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教研室各门课程的教学工作。

    2、根据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学分)数,编制本教研室所开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规范,以及本教研室向本系和全院、全校开设选修课的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规范。

    3、根据规定,向学院教材管理部门提出本教研室所开课程教材的选用计划。

4、组织实施本专业(学科)任教课程的教学、实验、各种实习、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毕业答辩。有计划地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相互交流国内外有关信息,以利于教师强化教学素质,提高教学水平。组织教材分析,课程专题讨论。经常组织集体备课,认真研究所任课程的教材教法,开展教学观摩活动,把改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作为自己的经常工作,使教学主动适应培养目标的变化和发展。

5、做好课程建设工作,制定课程建设规划,选派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课程建设负责人;在专业建设委员会的指导下确定本专业的核心课程、主干课程。抓好教材建设,负责本专业学科教材、实习实训环节教材的选用,对基础课教材的选用提出建议。注意更新内容,提高质量,在选用优秀统编教材的同时,有条件的教研室,要发扬优势,自编教材进行校际交流,还要组织力量编写有关课程的辅助教材(参考资料)和有关课程教学内容的调整。

6、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学习教育理论,组织教学观摩,开展相互听课,交流教学经验,检查教学质量等。

    7、加强教学文件和教学资料的建设和管理。

    ()科研工作

    1、根据系科学研究规划,结合自身学科特点,选择科研课题,制订本教研室科研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检查进度。

    2、组织和鼓励教师撰写学术论文和著作,积极参与院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空气。

    ()师资培养

    1、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总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教师培训规划,努力建设一支年龄、职称和知识结构都比较合理的高质量师资队伍。规划要落实到人,做到定方向、定任务、定措施、定目标。

    2、根据系的安排,组织好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形势政策学习、教育理论学习,加强师德教育。

    3、根据需要和可能,以及院、系的规划,推荐部分教师外出进修、参加社会实践锻炼、参加讲学及学术活动等。

    4、对青年教师和新开课教师,要指定有经验的老教师传帮带,并切实把好教学质量关。

    四、教研室的规章制度

    为保证教研室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效地完成各项任务,应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

    ()教研活动。坚持每两周一次教研活动,并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组织全室全体教师研讨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和教改问题以及与教研室建设有关的其它问题,并建立教研活动档案。

    ()集体备课制度。数名教师教授同一进度的同一课,必须进行集体备课;不同进度的同一课程,也应加强集体研究和交流。

    ()听课制度。教研室主任及课程负责人应定期深入课堂听课,并组织教师互相听课交流;教研室主任和课程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试讲制度。对于新开课教师,要建立试讲制度,安排老教师审阅备课讲稿,并组织有关教师听其试讲。试讲合格的才能安排部分章节内容面

向学生讲授,在部分章节讲授中,应安排老教师随堂听课并予指导。

    ()检查考核制度。除平时日常检查外,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教学检查。对教师进行全面考核,核算教师工作量,对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

    ()工作计划和总结汇报制度。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提出学期工作计划;每学期结束时,应作出本学期工作总结,并向系作出书面汇报。

  

 

教研室主任职责和权利

 

    1、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主持教研室的工作,向所属教师分配教学、科研任务。

    2、审查教师学期授课计划,检查教师的备课、辅导、实验、教学进度和教学效果。审批试题,抽查试卷评分情况。

    3、组织教师参加听课、教学观摩以及教学经验交流等活动。

    4、组织学术活动,活跃学术空气,进行学术交流。要以学科发展、社会需求等情况为依据,确定科研方向,组织和引导本教研室教师申请和承担各级科研课题、参与各类学术活动,争取其他科研项目与经费,提高学术水平,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

    5、做好教学质量评价和工作鉴定。关心本教研室成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的提高,协同系主任做好教师的评优、晋升、晋级工作。

   6、参与对教学人员的使用、晋升、奖惩工作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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