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经过班级民主评议、年级审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以上奖项须报经学校审定后有效。具体名单见附件。
如对评优的结果有异议,请于10月11日前到文治109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8386032。
刑事司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10月9日
附件: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