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第四期“学术午餐会”圆满落幕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12-09   浏览次数:125

11月20日中午,我院第四期“学术午餐会”在文治楼二楼会议室举办。本次学术午餐会由我院刑事政策教学与研究中心发起,以“四中全会与刑法研究”为主题,由我院院长夏勇教授担任演讲人,刑事政策教学与研究中心吴玲副教授主持。与会成员有:校党委副书记齐文远教授,副院长苏彩霞教授、童德华教授等刑法与公安学科部分教师以及部分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等。

本次学术午餐会秉承了前三期的辩论精神,目的是搭建思想碰撞的平台,鼓励学术交流和科研创新,推进研究性学习,开展学术大餐的精彩聚会。

会议之初,夏勇教授提出,十八届四中全会顺利召开,我们作为法律人,应当认真研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四中全会与刑法研究”进行分析:第一,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进行深度思考,认为按照四中全会要求,“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刑法立法问题、司法问题与遵守问题;第二,认真分析“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提出了“刑法服从宪法,又是宪法和其他各法律门类最强力的保障性规范”的观点,认为目前对刑法与宪法、其他法律部门关系的法学研究仍然是相当薄弱的;第三,剖析“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行政乱作为和不作为有哪些类型?何种情况下应承担刑事责任?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如何与刑事责任衔接?对于妨碍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行为,可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等问题,引人深思;第四,探析“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思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机关办案,造成严重后果,是否承担刑事责任?那么,相应的罪名是什么?如何完善惩治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犯罪行为的刑法规定?”等问题;第五,品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思考“刑事法律的普法该如何进行?如何完善刑事法律援助体系?如何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第六,研读“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探究了“刑事司法工作者的准入条件应当是怎样的?如何为刑事司法工作培养合格人才?刑事法学研究应当如何开展?”等问题;第七,分析“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对政法委与刑事案件的关系、军事刑法及军事司法问题、跨国犯罪与国际犯罪问题等进行了深层次的阐述。最后,夏勇教授表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观、根本和关键,今天讲述和分析内容是远远不够的,只是抛砖引玉,鼓励老师们继续深度挖掘。

讨论环节,各位参会嘉宾激烈地辩论,各抒己见。他们围绕如何建立刑事司法工作者的培训制度,一国两制的刑法管辖问题,如何正确处理冤假错案等问题展开了争论。

最后,齐文远教授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第一,此次演讲契合时政要点,夏勇教授的问题意识给我们的研究方向提供了一定的指导,是一次很成功的学术会议;第二,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我们必须考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情,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的早日实现;第三,认真处理好朴素的欢呼与深入思考的关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文件固然重要,但我们不应当只停留在欢呼的层面,如何提纲挈领、把握文件的精髓才是我们进一步要做的事情;第四,要全面解读与具体切入。我们对文件不可泛泛而论,但也不能做井底之蛙,必须从实际工作进行考虑,要具有工程的理念;第四,进行体系的考虑与问题的展开。我们必须分析立法、执法等体系,由表及里,防止碎片化的观点,对国外的刑法理念进行研究与借鉴。中国刑法的发展任重道远,鼓励我们拓展国际化视野,与时代相接轨。

刑事司法学院 研会记者 邱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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