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第八期“学术午餐会”顺利结束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1-12   浏览次数:113

     1月8日中午,我院第八期学术午餐会在文治楼二楼会议室举办。本次学术午餐会以“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刑事法维度分析”为主题,由我院刘代华博士主讲,吴玲副教授主持。我院夏勇教授,副院长苏彩霞教授、童德华教授,周详教授,郭泽强副教授、法学院戚建刚教授等与我院刑法与公安学科部分老师及部分博士生、研究生、本科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刘代华博士首先针对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涵义进行界定,认为一事不再理作为一个多元化的原则,应当多维度地解读。随后,他分别从刑事诉讼法维度、刑法维度、国际刑事事务协助法维度进行分析。他认为刑事诉讼法意义上的一事不再理原则关注的是法的安定性和实质正义之间的平衡,刑法视角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是国际主权原则、刑事责任实现原则,国际刑事实务协助法维度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是限制国家刑罚权和人权保障的原则等。最后,刘代华博士认为这是一个多维的原则,用单一的视角解读会有失偏颇。

演讲结束后,活动进入讨论环节。在这一环节中,与会嘉宾各抒己见,讨论热烈。主要围绕着酒驾、多次盗窃、多次抢夺等实践与理论问题展开,针对同一事实涉及多个部门法该如何适用一事不再理、同一事实在定罪和量刑两个方面是否属于重复评价等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最后,夏勇教授进行了总结发言。首先,夏勇教授认为论题本身十分有意义,讨论中提出的各种实践问题彰显了这是一个跨领域、有深度的问题,特别是戚建刚教授提及的比例原则足以印证“一事不再理原则”是需要深入研究的。其次,此次演讲涉及实体与程序、定罪与量刑、国内与国际以及应然与实然等问题。国家在不同责任评价上确实可能存在重复评价,但个人要对社会承担不同性质的责任后果,亦需要从不同角度对同一事实进行评价。但如果从同一领域进行评价,则为重复评价,是不被允许的,并指出这是世界通理。此外,夏勇教授认为我院的学术午餐会吸引了法学院的教授参加,凸显了学术午餐会的魅力。他指出,此次是2015年第一次学术午餐会,举办地很成功,热切期望学术午餐会越办越精彩、学术演讲愈来愈严谨,并提出“以法治的精神来做法学学术”的新年希冀。

至此,我院第八期学术午餐会圆满结束。

                             (刑事司法学院 研会记者  郝梅 邱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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