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学院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院级文明寝室评比”流程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5-26   浏览次数:71

刑事司法学院201220132014级本科生:

 

刑事司法学院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院级文明寝室评比”工作即将拉开帷幕,我院依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手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办法》以及刑事司法学院团委学生会的通知公示,成立评审小组并研究制定出以下评选流程。

 

刑事司法学院评审小组:

纪检组长

陆薇

评审组长

马晓宇、庞万腾

 

成员

 

  帅、黄凤琼、李陈慧、方乐云

  川、杨子尚、于华朋、王钧杰

  天、陈相如、李海洋、梁芮吉

 

一、“文明宿舍”评选条件:

(一)宿舍成员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关心集体,团结友爱,与人为善,勤奋好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二)自觉遵守学校和公寓各项管理制度,尊重和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无违纪违规(包含高空坠物)现象,无一人受到处分;

(三)寝室环境整洁优雅,在内务卫生评比中名列前茅。

 

二、“文明宿舍”评比检查时间:

528日——64日,学院考评小组将会对宿舍进行全面检查。

 

三、“文明宿舍”评选程序:

“文明宿舍”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名额按年级房间总数的30%左右掌握。由学院组成考评小组,根据以往几次评分结果、突击检查结果(2013级包含宿舍文化墙等项目)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比,考评小组将综合评比结果公示3天后报学院确定最终名单。

为了体现高效快捷的工作效率,此次评比再加突击检查模式,突击检查结果按照ABCD四个等级来计算,换算下来分别对应90807060分。

 

四、“文明宿舍”奖项设置:

1、常规奖项

2、本次评比新增文明寝室奖项(每项均为一个名额)

A、学术之寝:

凡是在博文杯、济世杯、大创等大型比赛中有所斩获的同学所在宿舍均可具备申报资格,最后依据平时宿舍分数筛选后颁发“学术之寝”荣誉称号;

 

B、文体之寝:

凡是在校篮球赛、舞蹈大赛或是民歌大赛等文体赛事中有所重要突出贡献的同学所在寝室具备申报资格,最后依据平时宿舍分数筛选后颁发“文体之寝”荣誉称号。

 

五、“文明宿舍”卫生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刑事司法学院(2015号)宿舍卫生检查标准

 

说明:

一、为安全考虑,本次评比窗台玻璃不作要求。

二、A类宿舍,有厕所和阳台(临湖345栋和环湖1栋)评比标准为第一项到第十项。

三、B类宿舍,无厕所和阳台(中区1栋)评比标准为第一项到第八项。

四、每一项都是满分10分,扣完为止(安全用电项扣分可超出10分)。B类宿舍的录入分数=所得8项总分÷0.8

 

1、室内通风、空气清新无异味,不扣分;有轻微异味,扣1-3分;有严重异味,让人难以忍受,扣4-5分。

2、地面墙角干净,无果皮纸屑等垃圾,不扣分;有少许灰尘、纸屑,扣1-3分;无打扫,地面积灰厚,扣4-5分。

3、墙面无球印、脚印、墨迹、墙面无蜘蛛网和不健康张贴物,不扣分;墙面有轻微痕迹,张贴商业性广告,扣1-3分;墙面脏,胡乱张贴不,扣4-5分。

4、宿舍桌面、衣柜鞋柜(柜顶)、床棱、电灯、电扇、电灯电扇空调开关无灰尘,不扣分;有少许灰尘,扣1-3分;积灰厚,扣4-5分。

5、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无杂乱物品、不乱搭乱挂,不扣分;杂物相对较多,扣1-3分;物品堆积,杂乱无序,扣4-5分。

6、床上窗帘(蚊帐)必须打开,用品折叠规范,摆放整齐,不扣分;窗帘(蚊帐)不打开,扣1-3分;被褥有一到两处没有整理,扣1-3分;全部宿舍成员不叠被褥,床铺脏,扣4-5分。

7、宿舍门窗(窗台玻璃除外)玻璃干净明亮,窗台干净,不扣分;玻璃有少许水渍,积灰,张贴海报,扣1-3分;窗户脏,玻璃灰尘沾上油污,扣4-5分。

8、宿舍内电线、电源插板摆放连接合理有序,无大功率电器等违禁物品,不扣分;电线比较集中,稍微杂乱,扣1-3分;私拉电线、网线、使用电炉等违章用电,扣4-10分。

9、阳台地面墙面干净,物品摆放整齐,不扣分;阳台杂物较多,扣1-3分;阳台成堆放置杂物,扣4-5分。

10、卫生间墙面和地板干净、无积水、无异味,不扣分;有少量积水,有轻微异味,扣1-3分;墙面和便池有污渍,有刺激性气味,扣4-5分。

 

六、奖惩措施: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手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办法【中南大学字(200819号】”第三章“评比条件”中第四条“先进班集体”的评比条件中第五款规定班级“文明寝室”数量要超过50%。第六条“个人单项奖”评比条件的第一款道德文明奖第二项的加分中的第五小点规定获院级文明寝室(一学年不超过2次)的成员每个成员每次加10分。本年度获校级文明寝室(一学年1次)的每个成员另加10分。也就是说在基础分为60分的前提下,获得一个院级文明寝室的每个成员就可以加10分(每学期一次),获得一个校级文明寝室的每个成员亦可以加10分(一年一次),总分超过80分(含80分)者,具备申报道德文明奖资格。【2014级学生手册第2229页;2013级学生手册第8998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办法》修订意见中第一条规定,保留道德文明奖单项奖奖项,并作为评选综合奖(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的参考条件。

(一)获得“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由学院进行通报表彰,颁发“文明宿舍”奖状。

(二)获得“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员,在申报奖学金或者其他评优时,可比其他同等条件的参评者优先考虑。

(三)获得“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员,在申报各类集体荣誉时,比其他同等条件的参评者优先考虑。申报先进班集体时,“文明宿舍”必须占班级宿舍总数的50%以上。

(四)有以下现象之一存在的,将认定为不合格宿舍并予以曝光,并且下发书面违纪处分单并要求整改。

1、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350W为界);

2、宿舍发生高空坠物现象,门口堆放垃圾;损坏公物,浪费水电,破坏绿化等行为;

3、检查时不开门、态度恶劣甚至顶撞检查人员以及检查分数不及格等;

4、宿舍成员经常赌博、抽烟、晚归、不归、沉迷于网络;

5、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院团委办公室(文治楼111),以及院生活部。

院团委陆薇老师:027-88386931

院生活部于华朋:15629059363

院生活部秦  川:15827309007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委员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学生会生活部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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