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6-17   浏览次数:1

各位老师:

        近日收到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跟踪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和基金使用效益,不断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优秀成果,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将对重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评估,现转发相关文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范围
  2011年和2013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类和跨学科类)。我校参加此次中期检查项目的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评估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各子课题进展情况,调研数据整理运用、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国际合作等情况。
  2.阶段性成果及宣传推介情况。包括代表性成果简介,含基本内容、主要观点、学术价值、社会影响等;阶段性成果清单,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刊物年期、出版社和出版日期、转载/引用/获奖情况等;成果宣传推介情况,含成果发布会、《工作简报》报送情况、国家社科基金专刊投稿及采用情况等。
  3.经费使用情况。包括经费开支情况、未支出经费预算等。要分项列出开支细目,同时提交由责任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经费开支明细账。
  4.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步研究计划及工作方案,对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工作的心得体会、思考和建议等。
  三、检查评估要求
  1.重大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工作对于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地社科规划办、项目责任单位和首席专家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2.中期检查评估以书面形式进行,请项目首席专家按本通知要求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期检查评估表》(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阶段性成果清单》(附件3),《阶段性成果清单》为EXECL表格,请将纸质版附在《中期检查评估表》第4页后装订。
  3.根据当初立项协议,部分选题重大、分量厚重,研究规模大、周期长、带有工程性质,经费缺口较大的项目,可填写《中期检查评估表》第6页“(五)经费缺口情况”请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列出经费缺口开支细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将对此类项目进行同行专家通讯评估。专家根据中期评估情况撰写书面评估报告,提出是否给予滚动资助的建议。评估结果和滚动资助方案报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实施。经费无较大缺口的,不填此项。
  4.项目责任单位科研、财务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加盖公章后报送各地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各地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负责审核、汇总,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期检查评估信息汇总表》,于2015年7月3日前寄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因经费缺口较大申请滚动资助的项目《中期检查评估表》纸质文本一式六份,不申请追加经费的项目只报送两份纸质文本。所有《中期检查评估表》、《阶段性成果清单》、《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均请集中发送至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电子邮箱。
  四、检查评估结果
        1、参与本次检查评估的重大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研究成果情况、阶段性成果目录等内容将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将以工作简报形式对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2、本次检查评估结果将作为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综合评价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和鉴定结项的重要依据。凡未按时提交检查评估报告的项目一律不拨付后续经费;
        3、未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违规使用经费的项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将视情况做出调整资助计划、暂停拨付经费、终止研究等处理。
        五、我校相关工作安排
        1、提交中期检查材料要求:(1)因经费缺口较大申请滚动资助的项目《中期检查评估表》(含《阶段性成果清单》)纸质版一式6份;不申请追加经费的项目只报送2份纸质版项目《中期检查评估表》(含《阶段性成果清单》)。(2)所有《中期检查评估表》、《阶段性成果清单》的电子版均请通过办公系统集中发给科研部(联系人:赖思源)。
        2、请各相关学院通知需要参加本年度中期检查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附件1)的首席专家,按以上要求填报中期检查项目相关表格,于2015年6月26日前将中期检查材料按要求提交科研部(中原楼316室),由科研部统一盖章后报出。
附件1:
参加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期检查一览表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期检查评估表

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阶段性成果清单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Copyright © 201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