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的要求,凡拟在2016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申请提前毕业学生),请于2016年2月29日以班级为单位(班长统一收理)提交下列材料至文治楼204(如无特殊说明,所需提交的纸件版、电子版材料均为1份;因打开软件版本不同导致附件等表格有错位的,请自行调整表格):
1. 公开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刑法学要求公开发表论文1篇,其他专业无要求,期刊级别与作者排序暂无要求);
2. 最新成绩单1份(纸质版);
3. 论文定稿导师确认书纸质版(附件1,必须由导师亲自签字确认)
4. 纸质版研究生毕业实习计划表(A4纸正反打印)、研究生毕业实习鉴定表(A4纸正反打印)、3000字以上的实习报告(A4纸正反打印)(附件2)
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附件3)
此表由班长根据上述材料1、2以及附件4(硕士毕业要求文件)汇总填写(表格中只填硕士部分,博士不填),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6. 毕业论文原文电子版(word版). 命名规则为:刑司学院+姓名+学号。用于校研究生院进行盲评前论文检测。检测总文字复制比的合格标准为:
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后,硕士论文复制比均不得超过15%。
盲评前论文检测:15%≤论文复制比<30%的,可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需再次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得超过15%;30%≤论文复制比<5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半年申请答辩;论文复制比≥5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一年申请答辩;
答辩后论文检测(提交根据答辩组老师意见修改后的论文,提交时间另行通知):论文复制比超过15%的,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半年申请答辩;论文复制比超过3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三年内不得申请学位;论文复制比超过5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将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
7.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纸质版)(附件5, 统一A3纸正反打印装订成册,注意非A4)。
个人培养计划表填写说明:
(a) 此表首页方框“说明”第2点:本计划表应于入学后三个月内完成。举例,对于2013级学生,此表首页填表日期请从2013年9月20日到11月30日任取一天为填表日期,请注意表格中导师签名、导师组长签名、主管院长等签名时间都应在此时间段内并注意时间先后的逻辑关系。2014级学生日期从2014年9月20到11月30日任取一天,以此类推。
(b) 第三项:跨专业考取硕士研究生的请填写好补修的课程及成绩(并提交补修课程由任课教师签名的相关论文或试卷)
(c)第五项:硕士研究生创新与实践培养计划,请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其中:2、科研项目研究在备注一栏必须有导师签字。
(d) 第七项:学生签字、导师签字必须填写,导师签字一定由导师亲自签署,否则不能取得答辩资格。导师组意见、学院意见不填,由学院统一填写。
8.《申请硕士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名单》(附件6)
每位硕士生填写好各自“申请硕士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名单”后,将此表电子版提交至班长处汇总,班长将汇总好后的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至学院。其中学院审查意见和培养办审核意见不填。
9.申请提前毕业学生
研究生毕业资格达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07〕18号)文件(附件3)规定的提前毕业条件要求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附件7),将此表(一式三份)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班长。
2016上硕士毕业资格审核、双盲审.rar
祝各位同学新年快乐!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