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向阳(院长)
发布人:王晓丹  发布时间:2016-08-09   浏览次数:2080

胡向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刑事辩护研究院院长、鉴定中心主任(法人代表),侦查学博士、教授、博导,“天山学者”。

 教育部公安技术教指委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环保部、上海市、湖北省、武汉市特聘司法鉴定专家,教育部科技部司法鉴定技术应用与社会治理学科创新基地执行主任,武汉市司法鉴定协会会长,国际刑事司法联盟执行理事长,中国反恐与地区安全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学会文检痕检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犯罪学会副会长,中国光谷网络数据安全与取证创新联盟副理事长,湖北省政府决策咨询专家,湖北省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首席专家,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反恐怖主义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新疆自治区高层次引进人才,新疆国际反恐研究院博士后合作导师,国际法庭科学学会会员,英国指纹学会会员,英国利兹大学留学生。

  研究领域:物证技术,侦查学。主持完成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16项,获国家发明专利4项;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编译发表论文60余篇,出版《犯罪现场分析》、《科学证据与杀人案件侦破》等专著4部,主/参编教材/专著/译著23本。主持《湖北省法律服务体系构建》草案、主持起草《湖北省司法鉴定条例》项目。2017年3月提案“加强对回收包装制假行为防控的力度”被中国政协全国委员会采纳。作为物证专家鉴定痕、文检物证3000余项,无错检;是著名“雷洋”案专案组指定现场分析专家。曾获“全国公安科技先进个人”“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湖北省公安科技十杰”“湖北省省直机关优秀党员”“个人二等功”“湖北省优秀司法鉴定人”及黄冈中学“百年校庆、一百名人”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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