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办理延期毕业手续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9-05   浏览次数:210

各位同学: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超过三年(专业硕士超过二年)、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超过六年须填写延期申请表(附件1),将此表(一式三份)和相关证明材料交于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办(文治楼204),办理延期毕业申请手续,延期申请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8日(上半年已办理延期手续者,无需再次办理)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延期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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