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庞万腾冯晨光)2016年10月12日,我院与广东省韶关市区两级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培训班顺利开班。此次培训班分三期合计300余名检察官,第一期108名检察官业务专题培训班在文泰楼模拟法庭(一)开班。
开班仪式上,我院党委书记李宏代表院党委、院行政对远道而来的各位检察官们表示热烈的欢迎,李书记简要介绍了我校的建校历史、我院的学科建设以及人才培养体系并强调了院党委、院行政对此次培训活动的高度重视。李书记指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检察职能贯穿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全过程,包含对刑事、民事及行政诉讼等的监督,本次培训班的同志们长期工作在一线,具有丰富检察工作经验与较高理论水平,定能以本次学习为契机,与我院学科专家一道,相互促进、取长补短、教学相长。紧接着,李书记详细介绍了此次培训班的师资力量及课程内容,包括由我院刑法学系主任、博士生导师程红教授讲授的“刑法中兜底条款研究”;我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复核专家胡向阳教授讲授的“证据意识培养”;中国伦理学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刘可风教授讲授的“领导者言语表达艺术”,以及由我院其他专家教授开设的极具专业特色和专业水准的课程。最后李书记祝愿全体学员学有所获,生活愉快。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再丰同志首先对我院为此次培训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并对我院学科建设、师资力量、教学环境给予高度肯定。其次李再丰副检察长对全体学员提出三点要求:一、切实增强能力,开拓广阔视野;二、严格遵守纪律,端正学习态度;三、积极开动脑筋,认真专研问题。最后他希望各位学员在此次培训活动中能够提高思想认识,学有所得,迎接新的挑战。
10月14日上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暨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教授应邀来我校讲授“《刑法修正案(九)》修法重要争议问题”。我院组织韶关市检察机关的108名检察官参加讲座。现场座无虚席、互动频繁、气氛热烈。在场的检察官们非常感谢学院给他们提供的此次机会,表示能够听取中国刑法学界大家的讲座实属难得,且受益匪浅。
本次培训班是我院在迎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顺利召开之际,积极响应中央有关部门号召,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服务社会、服务地方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它为韶关市各级检察机关检察官实务工作水平的提高提供了良好的理论支撑,具有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