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学生项目立项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吕兰  发布时间:2016-10-21   浏览次数:686

 

研究生:

接校研究生院通知,2016年及以后“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立项、结项评审工作均由各学院自主开展。现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 201615号)(以下简称《研究生创新计划管理办法》),参考2015年前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立项办法指南,制订《刑事司法学院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学生项目立项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一、项目设置、立项指标和和资助额度

项目类型

拟资助项目数

拟资助经费

(万元/

申报人资格

    申报时间

研究生课题

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课题

11

0.4

2015级硕士生团队申报

2016年10月中旬-11月21日

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

6

1

2015级博士生个人申报

2016年10月中旬-11月21日

优秀学位论文培育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2

0.6

全日制、脱产在读二年级优秀硕士生与导师联合申报

2016年10月中旬-11月21日

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3

2

全日制、脱产在读二年级优秀博士生与导师联合申报

2016年10月中旬-11月21日

二、立项申报要求和结项要求

项目类型

立项申报要求

结项要求

硕士生科研创新课题

1.项目申报人仅限于我院2015级全日制、脱产研究生。

2.所申报项目必须获得2名研究生导师(不包括本人导师)的推荐并得到本人指导教师的同意。

3.立项项目应有创新的内容,明确的目的,较好的实施条件,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有能力冲击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的项目予以优先重点资助。

4.没有结项的受资助学生,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新的资助项目。

5.每个课题设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含项目负责人)。所申报项目必须获得两名研究生导师(不包括本人导师)的推荐并得到本人指导教师的同意。

6.提倡博士生结合本人导师在研科研课题的子项目申报立项。硕士生项目鼓励学科的交叉与融合,鼓励硕士生跨学院、跨专业组队申报;

7.为扩大项目受益面,所有已获得过研究生课题资助的项目责任人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新的资助项目;与已获资助课题雷同或近似的不予立项。

硕士生项目:

1.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在有关期刊发表项目学术论文时应注明:本论文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资助项目并注明批准文号

2.单独署名即不得附加导师署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3.结项申报获本人指导教师同意。受资助的士研究生一般应在项目研究工作完成后方可申请答

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

博士生项目:

1.要求至少公开发表1篇为CSSCI期刊论文;在有关法学期刊发表项目学术论文时应注明:本论文为“中南财经政法刑事司法学院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资助项目并注明批准文号

  

2.单独署名即不得附加导师署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3.结项申报获本人指导教师同意。受资助的博士研究生一般应在项目研究工作完成后方可申请答辩。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一、优培硕士生候选人遴选条件

1.本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就读的二年级优秀硕士研究生,思想品德好,学风端正,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

识,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即总学分积)85分以上。

2.科研能力强,在读期间已在知网收录的期刊上公开发表与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2以上。

3.学位论文选题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创新性,开题报告答辩委员会评价为优秀。

二、优培硕士生导师应具备的条件

1.完整指导培养过至少一届以上硕士研究生,经验较丰富,责任心强。

2.指导的硕士学位论文曾获得过校级以上级别的优秀奖励。

3.近三年,在CSSCI来源刊物发表3篇学术论文,或三类权威刊物1篇、CSSCI来源刊物1篇,或二类及以上权威1篇,或个人(或以主持人身份)获得科研、教学省部级二等以上奖励、国家级三等以上奖励。

培育期满,达到以下条件,方能结项:

1.该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在法学CSSCI核心期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且应注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资助”。

2.单独署名即不得附加导师署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3.学位论文被评为校级优秀学位论文。

4.最终定稿的学位论文扉页上须注明“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资助”字样。

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一、优培候选人遴选条件

1.优培候选人应是本校正式注册的二年级优秀博士研究生,思想品德好,学风端正,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

识,成绩优秀。

2.已经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且开题答辩时的专家组评议意见为优秀。

3.科研能力突出,前期科研成果丰富,已经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不少于一篇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CSSCI以上级别学

术论文。

二、优培候选人的博士生导师条件

1.完整指导培养过一届以上博士研究生,经验丰富,责任心强。

2.指导的硕士学位论文曾获得过校级以上级别的优秀奖励。

3. 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地位,曾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科研、研究生教学奖励。

4.主持有1项省部级以上的纵向课题,同等条件下,主持有国家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重大攻关

项目的,优先考虑。

培育期满,达到以下条件,方能结项:

1.该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在法学CSSCI核心期刊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文,所发表的学术论文要求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第一单位,且应注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资助

  

2.单独署名即不得附加导师署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3.学位论文的专家盲评成绩须在“两优一良”及以上学位论文的答辩成绩为优秀。最终定稿的学位论文扉页

上须注明“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资助”字样。

4..优培候选人应在论文答辩后及时填写《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总结报告》,申请结项。总结报告需附已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培训记录、获奖记

录、博士学位论文及盲评成绩、答辩成绩等。未达到上述结项要求的,将停止拨付项目资助经费。

三、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材料要求

2016年10月中旬-11月21日

项目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研究生课题立项申请书》纸质1份;相关材料如成绩证明、公开发表论文复印件1份等,博士生立项申报须附已公开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所有上报材料的电子版文档请发送至“刑司研究生办公室”QQ邮箱:3080270185@qq.com, 格式统一为:项目负责人姓名+年级专业(如2015硕士刑法)+项目名称

2016年11月22-11月29日

学院立项评审

2016年11月30日

学院官网公示立项项目

2017年6月

中期检查

关注学院官网通知

2017年9月-10月

结项工作

关注学院官网通知

四、经费拨付或报销

 2016年及以后新的学生项目,立项时拨付30%的补助,剩余70%的补助在主管领导审签并结项公示通过后拨付。学生项目经费以补助方式直接发放至项目负责人银行卡。学院报财务部发放补助的汇总表必须包含项目负责人姓名、学号、所在学院、项目名称、补助金额、学院经费支出项目码(以学院为小计)、主管领导签字。汇总表一式三份,即两份纸质表格(一份送交银行、一份财务部作为支付凭证),一份电子数据拷盘(送交银行),经办人先将汇总表格送交财务部信息管理科审核,审核签字完毕后到财务部会计核算中心取号等待做账,做账完毕持财务部盖章纸质汇总表交银行,并同时将电子数据拷给银行即可。

教工项目及单位项目仍按照财务部要求进行报销。

  

、注意事项

1.请申报人注意材料上报时间的要求,抓紧时间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按时报送材料。

2. 本次立项的结项工作预计在20179月启动

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88386452,地址:文治204办公室

  

附件1:硕士研究生课题立项申请书1.硕士研究生课题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2博士研究生课题立项申请书2.博士研究生课题立项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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