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传达学习《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
发布人:刘宇  发布时间:2017-01-06   浏览次数:227

新闻网讯(通讯员刘宇)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力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1月5日,我院党委组织全院教工党员传达、学习《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若干规定》教党[2016]59号文件精神。院长胡向阳、院党委副书记向前、副院长董邦俊、院长助理郭泽强、周凌等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我院党委书记李宏主持。

首先,李宏结合学院实情、岗位实际对《规定》精神做了认真解读,他强调,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精心培养起来、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

随后,李宏传达了《规定》中“九严禁”即“严禁跑官要官、严禁买官卖官、严禁拉票贿选、严禁说情打招呼、严禁跑风漏气、严禁招摇诬告、严禁造假欺骗、严禁向组织讨价还价或不服从组织决定、严禁违规用人”及“精准科学用人、公正合理用人”具体要求。

最后,李宏组织全院教工党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大家一致认为,“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则蔚然成风。伟大的斗争,宏伟的事业,需要高素质干部,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践行‘三严三实’,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把为党和人民事业无私奉献作为人生的最高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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