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经我院复试,现将我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情况公示如下:
1.刑法学非专项全日制指标8人, 非全日制1人,少骨4人(等额复试),共13人;
2.侦查学非专项全日制指标4人,非全日制1人,少骨1人(等额复试),共6人;
复试及拟录取结果如下( 最终拟录取19人,不予录取12人),详见附件。
备注: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学习形式及录取类别分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在职”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非在职”4类。所有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考生均须在录取前(6月10日前)按要求完成对应拟录取手续,否则不予录取。拟录取手续办理请后续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和本院官网通知。
公示期:2017年5月09日-2016年5月11日。反馈电话:027-88386452
刑司2017博士研究生复试及拟录取汇总表5.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