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2017年暑假期间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彭倩  发布时间:2017-06-28   浏览次数:368

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就进一步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2017年暑假放假时间为:2017710日至829日;下学期开学时间为:2017830日,老生报到注册,9月4日正式上课。2017级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2日(周六)全天,地点在南湖校区。

二、有关工作安排

1.文明安全离校

请各位同学在假期离校前,请妥善保管好自身财物;并注意用电安全,离开寝室时,请自觉关闭、切断所有电器、电源,并锁好门、关好窗。

2.留校研究生登记

请各班长将本班博士或硕士于2017629日前将《研究生节假日留校登记表》以excel文档(格式详见附件一)发送至辅导员彭倩老师。

3.上报返校情况

请各班长将本班博士或硕士于201793日下午3点前将《研究生返校情况统计表》以excel文档(格式详见附件二)至彭倩老师。其中,未到类型包括:

1)因出国而不在校的学生,需备注前往国家和学校;

2)经导师安排在国内其它省市实习或参与项目的,需备注导师姓名和课题名称;

3)因病、因事不能到校的学生,需备注简要病情、事情;

4)其他特殊类型,需注明具体事由。

全体研究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寒假休假的时间规定,按时返校并到所在学院(中心)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学院(中心)要持续关注研究生返校动态,于93日晚辅导员老师将到各寝室清查统计研究生返校情况。

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到校的同学必须于20179月3日中午12:00前向班长电话请假,并于9月4正式上课当天到学院销假。仍未到校也未请假的同学需书面说明原因,并同时请辅导员和导师签字后,到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销假(病假须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书面证明销假)。无故逾期不办理请假手续者作违纪处理。

三、妥善安排好假期实习、学习和生活

1.各位研究生请在寒假期间开展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关注社会的责任感,自觉抵制传销、迷信、邪教等活动。

2.强化防火、防盗措施。加强旅行交通、戏水游泳、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事故等各环节的安全防范意识。

                                                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7628

附件1:研究生节假日留校登记表.xls

附件2:研究生返校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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