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侦查学博士点新增2位合作博导
发布人:刘宇  发布时间:2017-07-27   浏览次数:454


近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发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聘任李玉基等6人为博士研究生合作导师的通知》(中南大学位字〔20176 号),甘肃政法学院校长李玉基教授、副校长魏克强教授获聘为我院侦查学博士生合作导师。在未来四年中,他们将与各自的合作导师胡向阳教授、董邦俊教授一起共同指导我院侦查学博士生。

李玉基,男,汉族,生于19631月,甘肃会宁人,中共党员,现任甘肃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教授,硕士生导师。1984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先后担任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院长、教务处长、院长助理,甘肃政法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甘肃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第十三、十四届、十五届兰州市人大代表、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甘肃省社科联副主席等职,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律制度。近年来主要致力于循环经济法的研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了《大学课堂教学及管理的价值取向——基于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的视角》、《论循环经济法中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等学术论文50余篇,公开出版了《证券法学》、《经济法》、《循环经济基本法律制度研究》等专著8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中的难点分析和对策研究》,主持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循环经济基本法律制度研究——基于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思考》、《循环经济法制创新研究》等。2004年获“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2012年、2013年两次荣获甘肃省教学成果一等奖。

 魏克强,男,196310月出生,甘肃会宁人,中共党员,1987年毕业于中国刑警学院。现任甘肃政法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教授,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教育部公安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特邀研究员;甘肃省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西部民族地区侦查理论与实务研究中心负责人、甘肃省重点实验室——证据科学技术研究与应用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省级重点学科——公安学学科带头人。以侦查法制化与现场勘查新模式为主要研究方向,先后在《兰州大学学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中国刑警学院学报》等各级刊物发表专业论文近60篇,独著、合著《犯罪现场勘查问题研究》、《我国西部民族地区恐怖犯罪问题研究》、《犯罪现场勘查学》、《刑事技术实验指导》等著作4部;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5项,参与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2项;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教学奖励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

 李玉基教授与魏克强教授的加入,是我院加强国内交流与合作,吸纳利用校外各类优质教育资源,拓展办学空间的有效途径,对于促进我院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培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融通和应用型创新人才,提升学科、学位点建设和学术水平,促进双一流学科建设等方面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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