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溯源于1948年9月成立的中原大学政法学院,至今已有60年的办学历史。2000年,在原中南政法学院与中南财经大学法律系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公安学院。2009年3月,为顺应法学教育、公安教育改革形势之需要,以原法学院刑法学系和公安学院与为基础,组建成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学院拥有从本科生到博士生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本科专业设法学(刑事司法方向)、侦查学、治安学、边防管理四个专业,刑法学、侦查学、治安学三个专业能招收硕士生,刑法学、侦查学具有博士招生与学位授予权的,其中刑法学、公安学均为湖北省重点学科。学院拥有一支职称结构合理、学历层次高、年龄结构合理、学缘多样化、治学态度严谨、学术造诣较深、教学经验丰富的导师团队,其中博士生导师14人(刑法学导师9人,侦查学导师5人); 硕士生导师39人(刑法学导师21人,侦查学导师12人、治安学导师6人)。全院教师承担或完成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招标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等省部级科研项目共60余项,科研成果分别获司法部优秀法学成果奖三等奖、钱端生法学成果奖三等奖、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奖三等奖、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0余项。
学校拥有国家级法学实验中心,多个模拟法庭、司法鉴定中心等科研、教学机构,为学生开展法学实验教育、培养法律思维与实践操作能力提供了充分的设施。法学图书馆资料丰富,藏书特色以法学、侦查学、治安学及边防管理专业为主,突出学术性、理论性。学院师生可利用学校丰富的法学资源。
我院十分注重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学院与多所国内外知名大学与研究机构有着进行广泛的专业学术交流。先后成功举办了多次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研讨会,教师中先后有30余名师生曾到欧美著名高校访学。
二、招生计划
2018年各专业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计划列表如下:
专业名称 | 拟接受人数 |
刑法学 | 19 |
侦查学 | 3 |
治安学 | 0 |
合计 | 22 |
公布的接收推免生人数为拟接收数,各专业实际数以填报和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人数为准。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列。
4.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2)参加社会实践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
(3)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并获奖;
(4)作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1年以上。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阅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接收推免生章程》,《刑事司法学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符合条件者,请有意选择我院的同学请在9月28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填报专业志愿。
2.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学院按照《接收推免生简章》的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前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学院在10月9日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10月10日尚未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择填报我院的考生,我院将不会向其发出复试通知。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学院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学院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学院在院系网站主页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细则
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复试细则,复试报到时间拟定于10月19日(具体复试时间和细则请密切关注学院官网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上网阅读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5.考生参加复试
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学院将组织复试。面试报到时,考生须提供如下纸质材料:
(1)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1份;
(2)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复印件各1份;
(5)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复印各件1份。
(6)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以上书面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装订(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由申请者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无须邮寄。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复试突出对考生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复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等,其中笔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总成绩为100,申请者以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之和排序。
注意:凡获得我院2017年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且获得考生原所在院校推免资格的同学,可直接被我院录取为2018级硕士研究生无需参加后续推免生复试工作(名单地址:http://cjs.zuel.edu.cn/2017/0613/c3124a168668/page.htm),所有推免生(含优秀营员)均需通过推免系统进行录取。
6.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学院汇总复试情况,报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
7.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学院待录取通知后24小时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院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学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9.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拟录取推免生无须参加明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通知书的寄出将由校研究生院负责。
四、学费及奖助体系
1.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按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实际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2.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和特困补助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职和委托培养等类别除外。
请考生关注我院官网的同时,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相关通知和公示:http://yzb.zuel.edu.cn/4644/list.htm,所有事项均以官网通知或公示为准。
五、咨询渠道
1.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88386706,传真:027-88386216
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b.znufe.edu.cn
邮箱:yjszsb@znufe.edu.cn
微博:http://weibo.com/znufeyzb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027-88386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