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院级文明寝室”评比通知
发布人:卓张鹏  发布时间:2017-09-20   浏览次数:29

刑事司法学院201420152016级本科生:


  “文明寝室”的创建工作是我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致力于培养学生成为校园精神文明创建中的主体,将寝室建设为相互学习、相互激励、相互帮扶的重要场所。我院不断开展形式多样、具有特色、富有成效的评比工作,打造具有文化品牌形象的示范文明寝室。

刑事司法学院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院级文明寝室评比”工作即将拉开帷幕。我院依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手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办法》以及刑事司法学院团委学生会的通知公示,成立评审小组并研究制定出以下评选流程。

刑事司法学院评审小组:


纪检组长

卓张鹏

评审组长

亓卓宇

成员

张婉婷、谭  盈

一、“文明寝室”评选条件:

(一)思想觉悟高:宿舍成员坚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

(二)同学关系好:关心集体,团结友爱,与人为善;

(三)文化氛围好:积极参加科研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文体活动,精神面貌积极向上;

(四)生活习惯好:自觉遵守学校和公寓各项管理制度,尊重和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无违纪违规(包含高空坠物)现象,本学期无一人受到学校任何形式的处分;

(五)卫生环境好:寝室环境整洁优雅,在本学期的内务卫生评比中名列前茅;

(六)学习风气好:勤奋学习,遵守课堂和考试纪律,注重课堂学习与课外学习结合,专业学习与知识拓展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结合,寝室成员整体成绩优良。

二、“文明寝室”评比检查时间:

2017920日——2016927日,学院考评小组将会对宿舍进行全面抽查。

三、“文明寝室”评选程序:

 “文明寝室”每学期评选一次,各年级评选名额为年级房间总数的30%。由学院组成考评小组,严格按照评比条件,根据以往几次评分结果、突击检查结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比,考评小组将综合评比结果公示3天后报学院确定最终名单。

注:1.为了真实反映宿舍情况,此次评比再加突击检查模式,突击检查结果按照ABCD四个等级来计算,分别对应90807060分。

2.2016级寝室安全卫生检查成绩与评比结果以首义校区检查成绩为准。

四、“文明寝室”奖项设置:

1.常规奖项

2.本次评比另设两类奖项(意义等同于常规奖项,每类均为每年级一个名额,申报寝室需填写电子版申报表发送至john.mengzy@foxmail.com

A.学术之寝:

评选要求:1、寝室成员的平均成绩均达到80分以上,无挂科现象,并且无违纪现象;(计20分,必要条件)

2、寝室成员有以下荣誉中至少一项:(每人每项计10分,累计加分,个人不超过20分)

1)经学校选拔推荐参加省级或者国家级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科技竞赛;

2)参加“博文杯”百项实证研究基金被学校批准立项并有一定科研成果,通过鉴定并获得奖项;

3)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并获得社会实践奖;

4)在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5)积极参加其他可查证的学术活动。

核实申报信息后,根据平时宿舍检查平均分数相加后筛选并颁发“学术之寝”荣誉称号;

B.文体之寝:

1.寝室成员无挂科现象;(符合计10分,必要条件)

2.寝室成员集体(按四人计,不是四人的按比例折算)每个月的锻炼时间合计达到60小时,且每人不少于10小时;(按运动时间比例评分,满分20)

3.寝室成员具有体育方面特长,曾参加院级以上体育赛事,并获得前八名;(院级5分,校级10分,省级及以上20分;个人累计不超过20分,寝室累计满分40)

4、寝室成员积极参加校级、院级文艺比赛获奖,或参与其它可查证的文艺活动。(学院赛事获奖10分,校级及以上奖项15分,参与文艺活动5分,共计不超过30分)

核实申报信息后,与平时宿舍检查平均分数相加后筛选并颁发“文体之寝”荣誉称号;

五、“文明寝室”卫生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寝室卫生检查标准


2014级男生:临湖五栋        2014级女生:中区一栋

2015级男生:中区三栋        2015级女生:环湖十六栋

2016级男生:临湖五栋        2016级女生:环湖七栋

A类宿舍,有厕所和阳台(临湖57栋和环湖16栋)评比标准为第一项到第十项。

B类宿舍,无厕所和阳台(中区13栋)评比标准为第一项到第七项。

1、室内通风、空气清新无异味,不扣分;有轻微异味,扣1-3分;有严重异味,让人难以忍受,扣4-5分。

2、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无杂乱物品、不乱搭乱挂,不扣分;杂物相对较多,扣1-3分;物品堆积,杂乱无序,扣4-5分。

3、地面墙角干净,无果皮纸屑等垃圾,不扣分;有少许灰尘、纸屑,扣1-3分;无打扫,地面积灰厚,扣4-5分。

4、墙面无球印、脚印、墨迹、墙面无蜘蛛网和不健康张贴物,不扣分;墙面有轻微痕迹,张贴商业性广告,扣1-3分;墙面脏,胡乱张贴,扣4-5分。

5、寝室桌面、衣柜、鞋柜等无灰尘,不扣分;有少许灰尘,扣1-3分;积灰厚,扣4-5分。

6、床上用品折叠规范,摆放整齐,不扣分;被褥有一到两处没有整理,扣1-3分;全部宿舍成员不叠被褥,床铺脏,扣4-5分。

7、寝室内电线、电源插板摆放连接合理有序,无大功率电器等违禁物品,不扣分;电线比较集中,稍微杂乱,扣1-3分;私拉电线、网线、使用电炉等违章用电,扣4-10分。

8、阳台地面墙面干净,物品摆放整齐,不扣分;阳台杂物较多,扣1-3分;阳台成堆放置杂物,扣4-5分。

9、阳台水池无污渍、牙膏渍,不扣分;有积水、物品堆放杂乱,扣1-3分;有大量污渍、污水、物品堆放无序,扣4-5分。

10、卫生间墙面和地板干净、无积水、无异味,不扣分;有少量积水,有轻微异味,扣1-3分;墙面和便池有污渍,有刺激性气味,扣4-5分。

说明:每一项都是满分10分,扣完为止(安全用电项扣分可超出10分)。B类寝室的录入分数=所得7项总分+30分。


六、奖惩措施: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手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办法【中南大学字(200819号】”第三章“评比条件”中第四条“先进班集体”的评比条件中第五款规定班级“文明寝室”数量要超过50%。第六条“个人单项奖”评比条件的第一款道德文明奖第二项的加分中的第五小点规定获院级文明寝室(一学年不超过2次)的成员每个成员每次加10分。本年度获校级文明寝室(一学年1次)的每个成员另加10分。也就是说在基础分为60分的前提下,获得一个院级文明寝室的每个成员就可以加10分(每学期一次),获得一个校级文明寝室的每个成员亦可以加10分(一年一次),总分超过80分(含80分)者,具备申报道德文明奖资格。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办法》修订意见中第一条规定,保留道德文明奖单项奖奖项,并作为评选综合奖(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的参考条件。

(一)获得“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由学院进行通报表彰,颁发“文明宿舍”奖状。

(二)获得“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员,在申报奖学金或者其他评优时,可比其他同等条件的参评者优先考虑。

(三)获得“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员,在申报各类集体荣誉时,比其他同等条件的参评者优先考虑。申报先进班集体时,“文明宿舍”必须占班级宿舍总数的50%以上。

(四)有以下现象之一存在的,将认定为不合格宿舍并予以曝光,并且下发书面违纪处分单并要求整改。

1、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350W为界);

2、宿舍发生高空坠物现象,门口堆放垃圾;损坏公物,浪费水电,破坏绿化等行为;

3、检查时不开门、态度恶劣甚至顶撞检查人员以及检查分数不及格等;

4、宿舍成员经常赌博、抽烟、晚归、不归、沉迷于网络;

5、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院团委办公室(文治楼106),以及院生活部。

院团委卓张鹏老师:15972170649

院生活部亓卓宇:13007193219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委员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学生会生活部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刑事司法学院文明寝室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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