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我院院长胡向阳与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再波正式签署《“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机制构建”检校合作协议书》 。
据悉,“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机制构建”项目预期目标是通过团体心理辅导、个案心理咨询、专题实证调研等方式建立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检校合作长效机制。今后,我院将按照黄冈市检察院的需求,及时指派具有资质的心理咨询人员通过面询、网络、电话、视频通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为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矫治,对未成年被害人及证人进行心理干预。
此项目的开展,实践与理论研究双管齐下,标志着我院与黄冈市人民检察院的战略合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在服务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更进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