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2018年寒假期间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彭倩  发布时间:2018-01-10   浏览次数:10

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就进一步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2018年寒假放假时间为:2018年1月27日至3月2日;下学期开学时间为:2018年3月3日。

二、有关工作安排

1.文明安全离校

请各位同学在假期离校前,请妥善保管好自身财物;并注意用电安全,离开寝室时,请自觉关闭、切断所有电器、电源,并锁好门、关好窗。

2.留校研究生登记

请每位同学认真阅读并签署《高等学校寒假安全告知书》(附件1),将回执联由班长收齐于2018年1月18日前统一提交至辅导员。《研究生节假日留校登记表》以excel文档(附件2)由班长统一同时发送至辅导员。

春节期间学校将于2018年2月13日组织春节留校学生团拜慰问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留校研究生关注党委研工部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3.上报返校情况

请各班长将本班博士或硕士于2018年3月3日前将《研究生返校情况统计表》以excel文档(附件3)发送至辅导员。其中,未到类型包括:

1)因出国而不在校的学生,需备注前往国家和学校;

2)经导师安排在国内其它省市实习或参与项目的,需备注导师姓名和课题名称;

3)因病、因事不能到校的学生,需备注简要病情、事情;

4)其他特殊类型,需注明具体事由。

全体研究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寒假休假的时间规定,按时返校并到所在学院(中心)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学院(中心)持续关注研究生返校动态,于3月3日晚辅导员老师将清查统计研究生返校情况。

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到校的同学必须于2018年3月2日中午12:00前向班长电话请假,并于3月3日-3月4日到学院销假。34日仍未到校也未请假的同学需书面说明原因,并同时请导师、辅导员和院党委书记签字后,到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销假(病假须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书面证明销假)。无故逾期不办理请假手续者作违纪处理。

三、妥善安排好假期实习、学习和生活

1.各位研究生请在寒假期间开展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关注社会的责任感,自觉抵制传销、迷信、邪教等活动。

2.强化防火、防盗措施。加强旅行交通、戏水游泳、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事故等各环节的安全防范意识。

                                                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

附件1:高等学校寒假安全告知书及工作回执.doc

附件2:研究生寒假留校登记表.xls

附件3:研究生返校情况统计表.xls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Copyright © 201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