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成功举办“法治中国”大讲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
发布人:杜焰  发布时间:2018-04-02   浏览次数:10

(学生记者刘甜扶亚楠)201832819时,社会治理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第二十四讲——两岸四地反腐败立法的反思,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治楼二楼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香港前律政司副首席检察官沈仲平先生主讲,本次活动由我院董邦俊副院长主持。

沈仲平先生首先阐明我国“一国两制四地三种法系”的现实状况,以及由此所导致的大陆、香港、澳门、台湾四地司法程序的差异。紧接着,沈仲平先生谈到了香港的诉讼程序与英国诉讼程序在立法、陪审团等方面的差异。在谈到两岸四地的反腐败法律和制度时,除了我们熟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外,沈仲平先生还向同学们介绍了台湾的《贪污治罪条例》、《法务部廉政署组组织法》,香港的《廉政公署条例》、《防止贿赂条例》,澳门的《廉政公署组织法》,并且列举了几个实务中的案例,让同学们对相关立法和程序有更加直观清晰地认识。对于反腐败立法的反思,沈仲平先生认为法律和廉政机关并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政府公权力与社会具有共生关系,反腐败要从社会改革开始。此外,腐败犯罪与黑社会组织犯罪、洗钱犯罪、有组织的犯罪等其他犯罪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所以反腐败运动要加强社会公众的参与和有效的权力监督。最重要的是,廉政文化的教育与人们素质的提高才是反腐败的治本之道。

   随后的互动环节,来自刑事司法学院、法学院、法硕中心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就反腐败采取透明手段的可能性、香港与大陆在廉政教育方面的差异、廉政教育具体的手段、香港腐败案件的侦查手段、虚拟货币与腐败犯罪之间的关系、两岸四地反腐败的合作等问题向沈仲平先生请教,并展开了较为深入的讨论。

    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有利于同学们对两岸四地的反腐败立法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而且充分展现了我校学子求知、善辩、好学的精神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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